近两年,总有很多虚拟号码打我的电话,最巅峰的时期,一天十七个。
因为知道是诈骗电话,我往常是懒得理会的,但今天,突然好奇心爆棚,于是就接了三个电话。第一个是个162开头的虚拟号码,那头是个暴躁的男子。才刚接通,对方立马吼道:“刘先生是吗,你北京的朋友王XX在我们这边打牌,输了七十万,马上筹钱,筹好了立刻给我们回电话”我想了想,说,不用筹钱了,麻烦给我订一张去北京的机票,我要去京城帮他赢回来。楞了43秒才说道,你以为你是周润发、周星驰,赌神赌圣啊,不吹牛逼能死吗?王XX我的确认识,但九年来只通过一次电话,不久之前邀请我参加婚礼。第二个是165开头,说我又买了房,需不需要贷款搞装修。第三个是170开头,电话那头是位女性,操着一口并不太流利的普通话。她开口就是「雷吼,刘仙sang」,然后极为艰难的推荐了几款产品,并努力描述着产品有多贵,再表示「雷很行运」,因为最近搞活动,只需要出顺丰到付的快递费就行了。一分钟过后,我觉得这姑娘的业务水平太拉胯,她完全不懂循序渐进与放长线钓大鱼的理儿,套取我的虚拟住址之后,直接就跳转到了第二步——让另外一个人给我打电话。姑娘,你自己知道你在内蒙这五年是怎么过的吗,巴音布鲁克草原不是你内蒙的,是人家新疆的,还有,你这一口浓重的港普,一广东人,跑到内蒙古去卖货?学啥不好非得学人搞诈骗,你这业务水平,我觉得,还是趁早改行吧。她挂掉了电话之后,我收起调侃的心情,不禁开始思考几个问题。2015年,推出手机卡实名制,当时的官方说法是为了有效控制电信诈骗,让骗子无处遁形。现在,实名制快十个年头了,电信诈骗的猖獗程度非但丝毫不减,甚至在疫情前后达到了顶峰:没有实名制的时候,诈骗电话打进来,他不知道我是谁,只能你好,先生,现在竟然直接雷猴,刘仙森了。
再后来,网络实名,甚至各种游戏都需要身份证实名注册。普通老百姓一切的一切,越来越严格,形如裸奔,但神奇的是:诈骗集团与犯罪分子,却能够通过正常合法的手段,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将自己的电话直接变成了虚拟号码。
骗子知道我是谁,但是这片土地上,似乎谁也不知道他们是谁。
以前的骗子还需要绞尽脑汁的套出个人的信息,但实名制之后。不仅能准说出名字,说出工作单位、消费明细,买过什么东西,在银行办过什么业务,说出保险什么时候到期,说出家里是否正在装修,说出在通讯营业厅办过什么业务。甚至,有的学生,连被哪所大学录取之后都能接到相关的诈骗电话。经常网上冲浪的年轻人兴许还好,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具备一些反诈意识。但是上一辈的人,你将反诈的宣传单不贴电梯里,贴他们脑门上,那也无济于事,真的防不胜防,毕竟,现在的诈骗犯,甚至比他本人更了解本人。营业厅、银行客服、保险公司、通讯软件,每个部门每个人都说他们的信息保管很安全,是我自己保管不善。每个人都没有责任,有责任的是「除了机关单位、政府部门、营业厅、银行网点、签合同、正规网站注册的时候填过个人信息及涉及业务,从来不用身份信息」的我身上。即便某通讯公司员工将2亿用户的信息售卖,获利两千万的新闻出来之后,他们还是信誓旦旦的说信息保管很安全,是我自己保管不善。实名制的初心兴许是好的,但是并没有建立相对应的监管制度,或者制度压根不完善就心急火燎的推了出来,直接催生了一茬一茬的恶之花。没有完善的之前,什么法规都只有半张脸,另外隐藏起来的半张脸,反而成为了犯罪分子手中的神兵利器。
比如经典的未成年保护法,很多校园霸凌都是在了解过相关法律法规之后,确认自己不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这才直接恶向胆边生,在邯郸那三个恶魔之前,大连那位蔡姓小畜生,性侵10岁女童,强奸未遂后,干脆连出七刀,将其活活砍死,警方找上门之后,他就很淡定的说了一句:我才13岁,不用负刑事责任。
工信部的本意兴许是好的,官方的说法是为了打破行业垄断,激活市场竞争力,才将民营资本放进通讯市场。民营资本想进来,不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金钱去造通讯基站,只需花钱,从三大运营商手中购买资源与渠道就行了。但是电话号码这玩意儿,几乎人手一个,基本也不带换号的,市场在哪里?从联通、移动、电信拿到的号码资源能卖给谁呢?只有诈骗集团,才有需求,才有能力吃下成千上万,甚至几十万个虚拟号码。
这些号码也并非虚无缥缈的电子号,都是有实体卡存在的。用户看中哪个号码,可以在网站或APP上申请,运营商会把实体卡寄过去。虚拟号码后续的激活,用户同样要上传自己的身份证件,并进行人脸识别,与几大运营商开卡的步骤没有什么分别。
既然虚拟号码也是实体卡,也需要身份证明,为什么被骗的人的钱,无论是几千块,几万块,几十万,又或者几百万,追回来都难如登天呢?难道,我们的某些通讯部门没有能力甄别这些诈骗么?难道他们不知道虚拟号码已经成为诈骗的重灾区了吗?既然知道虚拟号码的背后是诈骗团伙,为什么还要将号码与大量国人的信息拿出来贩卖,拿出来交予他们使用?直接,或者间接成为帮助犯罪分子完成诈骗的帮凶、刽子手?既然需要身份证,还需要人脸识别,难道通讯部门不知道买主是谁吗?要知道,现在普通人办张银行卡都难如登天,支付宝与微信支付也都需要实名制,被诈骗的钱居然查不到去向?为什么普通人想取钱各种限制,但是诈骗得到的大额金钱就可以瞬间转走?有溯源的条件与能力,某些单位与行业,为什么还以自己的规定为理由,拒绝配合警方开展工作,任由人民的利益受到无休止的损害呢?就算追溯难度太大,技术成本太高,那么,是不是可以考虑,干脆一了百了,直接取缔虚拟运营商,关停虚拟号码的使用呢?
而如果不取缔,不关停,诈骗频发却又总是无法追回被骗走的钱财,是不是就可以合理的怀疑:这条「三大运营商——虚拟运营商——诈骗集团」的庞大利益链条上,还有更高更复杂的存在呢?
事出反常必有妖,而离灵山越近,妖魔的级别往往就更高。对了,就在刚刚,我一个移动用户,竟然接到了联通工作人员的10016的营销电话,向我推销联通的套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