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北大法律信息网
北大法律信息网(www.chinalawinfo.com)是北大英华公司和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共同创办的法律综合型网站,创立于1995年,是互联网上起步较早的中文法律网站。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北大法律信息网

父母还在偷看孩子的日记和聊天记录?当心违法!

北大法律信息网  · 公众号  ·  · 2021-06-03 19:29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并没有专门针对第六十三条规定“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的相应法律后果。 虽然该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如果父母私自开拆孩子的邮件,也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的风险。

据了解,重庆市于2010年实施的 《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亦有类似规定。该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背法律规定,开拆或者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但该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是:“泄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在泄露个人隐私的情形下才会产生相应的处罚效果,而父母查看未成年子女通讯内容通常并非泄露个人隐私。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6月1日颁布了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这是教育部第一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制定专门规章。 其中,第十条:“学校采集学生个人信息,应当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并对所获得的学生及其家庭信息负有管理、保密义务,不得毁弃以及非法删除、泄露、公开、买卖。学校在奖励、资助、申请贫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信息,学校应当便利学生本人和家长知晓,但不得公开,不得宣传升学情况;除因法定事由,不得查阅学生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

本规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规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 健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体系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答记者问

(向上滑动查阅全文)

1. 问:请简单介绍一下制定《规定》的背景和过程?


答: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就此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签署主席令,颁布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法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专章对学校保护作出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职责,也是学校的法定义务。近年来,教育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近期又出台了加强“五项管理”等有关文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学校未成年人保护中仍然存在着对保护职责认识不全面、相关制度可操作性不强、保护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迫切需要系统整合现有制度、构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制度体系,把中央要求和上位法规定落细落实,提升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效能。


2018年,教育部即着手研究建立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发布后,加快推进起草工作,委托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开展课题研究论证,先后赴上海、江苏、四川等地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的意见,并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部门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规定》,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发布。


2. 问:《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 《规定》的主要适用范围是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有更多的保护、保育、照护要求,因此规定其要依据《规定》落实对学生权益的保护要求,并参照《规定》结合实际建立相应保护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是对于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其教职工侵害在园、在校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适用《规定》第七章的问责方式从重予以处理。考虑到《规定》主要针对学校这一特定组织构建全面保护体系,而培训机构、托育机构等不具备学校的组织架构,因此并未规定其适用《规定》,但有关机构仍应当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可以参考《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的管理制度。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