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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保障全程“实转”到位
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2015年1月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启动之初,省委政法委就将薪酬保障改革纳入改革大盘子,同部署、同推进,提出坚持不搞“空转”,也不简单增资,明确了不搞普惠、绩效考评、鼓励办案、提升荣誉的总体思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以专业等级为基础,综合办理案件质量和效果,按照因案测算、以案定补、按劳取酬、分类考核”办案补贴制度,实现薪酬补贴“实转”。
按照员额制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与司法行政人员的工资分别高于当地其他公务员人均工资收入50%和20%的规定,员额制法官、检察官月均增资4005元,员额制法官、检察官增资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17年5月底,全省法院、检察院员额制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改革工资均已兑现到位。
倾斜基层 择优选升
抬高晋升“天花板”
为深化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改革,推进法官、检察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办案骨干稳定在基层、确保办案力量稳定在业务岗位,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等级升降工作机制,灵活运用法官、检察官等级择优选升工作政策,明确规定基层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可以选升为二级高级法官、检察官,畅通了等级晋升渠道,抬高了晋升“天花板”。同时积极稳妥开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切实破解基层公安干警“层级低、职务低、职数少”的难题。
织牢“数据铁笼”
全程动态精准监督
紧紧把握信息化、大数据全面渗透、全程留痕、动态跟踪、精准监控等优势,将大数据作为有效监督的攻坚利器,对执法办案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省法院开发运用办案偏离度分析工作系统,对近三年的历史案件进行数据采集,形成案件大数据,通过大量同类案件数据的分析、解构,梳理出影响案件质量的关键要素,建立起案件与对应量刑、裁判的关系网络,并实时传送至案件管理监督部门,对承办法官、检察官进行实时监督、提醒,有效解决监督滞后、监督不全面的难题。省检察院为案件监控提供数据分析,系统全面、真实、客观地记录每个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数据量化分析,并按照“一人一档案”要求建立数字化司法业绩档案,对2125名员额制检察官已办结的53559件案件进行全面评查。省公安厅依托大数据搭建了涵盖执法办案、纪律作风、目标考评等重点领域,拥有2520个数据监测点的内部监督管理“数据铁笼”,对民警执法执勤和日常行为实施监督痕迹管理,切实做到了
“人在干、云在算、数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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