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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工信部等5部门发布公告
自2023年7月1日起
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
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
为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相关要求,落实助企纾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现就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和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以下合并简称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
二、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符合要求。相关认证机构应依据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5月8日
图源摄图网(ID:402459001)
另外,济宁还有这个
报废更新补贴可以领
快来看你是否符合申领资格?
接下来给大家普及一下
本次报废更新补贴的
相关要求和标准
济宁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报废更新补贴
本方案所提及老旧机械(发动机)指的是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其所用柴油机)。在我市编码登记的(不含所有人(单位)为外省、外市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提前报废更新且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2022年3月1日之前已完成报废更新、注销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的;
3.已享受国家相关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
4.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5.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单位)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6.出境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7.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本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提前报废更新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给予0.2—1万元不等的资金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详见下表)。
补贴资金来源为市、县两级财政,县级财政承担补贴主体责任,市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列入补贴范围内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机械所有人(单位)自愿将需要报废或者更新的柴油发动机交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拆解,领取《报废发动机回收证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更换发动机单位(企业)或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协助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单位)按照既有程序在“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上完成变更或者注销。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据实填写有关资料,并将资料报送编码登记所在县(市、区)联合办公窗口审核。
申领补贴资金需携带以下资料:
1.拆解报废方式,即仅报废老旧发动机的需提供:《报废发动机回收证明》(第三、四、五联)原件、《济宁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原件、《非道路移动机械来源及归属承诺书》原件。
2.更换发动机方式,即报废老旧发动机且更换为国三(国四或者纯电动)新发动机的需提供:《报废发动机回收证明》(第三、四、五联)原件、《更换发动机证明》(第三、四联)原件、《济宁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原件、《非道路移动机械来源及归属承诺书》原件。
3.以新换旧方式,即用老旧机械换取国三(国四或者纯电动)新机械且将老旧发动机报废的需提供:以新换旧相关合同或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报废发动机回收证明》(第三、四、五联)原件、《济宁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原件、《非道路移动机械来源及归属承诺书》原件。
4.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机械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机械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械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机械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与机械所有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机械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机械所有人为个人死亡的,需提供合法继承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复印件;机械所有人为单位注销的,需提供合法归属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委托办理的,在满足以上(1)(2)(3)要求下,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申请办理书面委托书原件。
机械所有人(单位)提交资料后,由县(市、区)联合办公窗口各相应部门审查,审查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认定报废更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额定功率段、核定补贴金额。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报废更新机械数量核定补贴资金后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预拨到生态环境部门,实行专款专用。
经审核符合资金补贴条件的,自全部审核通过之日起,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补贴资金转入与机械所有人提供的与其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不符合资金补贴条件的,由联合办公窗口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