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件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津发改价综【2018】407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17】74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营养风险筛查等7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营养风险筛查等6项医疗服务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
价格,由具备开展条件的医疗机构,根据成本和费用等情况自主制定试行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试行价格的新增项目执行一年后,按照国家成本监审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调查部门对所涉及项目进行成本监审。根据成本监审报告和医疗机构运行情况,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制定价格或调整价格管理形式,履行公示程序后执行。在市发展改革委公布价格或调整价格管理形式前,各医疗机构可继续执行试行价格。
二、对椎管内阻滞分娩镇痛(具体项目见附件)实行市场调
节价格。
三、上述有关规定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营养风险筛查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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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的分娩镇痛工作收费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2018年天津市已经通过了国家发改委批准,实现并实施了《椎管内分娩镇痛自主收费制度》2840元的价格是椎管内分娩镇痛,含持续胎心监护,不包括一次性脉冲泵的钱。
在这里分享给各位同道,希望全国各地都能早日实现合理收费,提高开展分娩镇痛工作积极性,使之更好的开展和推广,造福社会。
基层麻醉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