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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美国的关税政策一直是国会的权力范围。国会成立后通过的第一部重大立法就是关税法案。
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1789年7月4日将之签署成法(这或许是川普“独立解放日”这个梗的另一种解释?)
由于关税问题涉及税收水平、政府规模、美国在世界中的角色、阶级经济分化等,其中交织着国会与总统的权力博弈。
18、19世纪,国会作为立法机关牢牢掌控关税政策,总统基本上是配合执行或在特殊情况下动用否决权。随着20世纪美国全球地位上升和经济结构变化,出于提高决策效率和应对外交谈判的需要,国会逐步将关税权下放,总统在贸易政策中的自主度大大提高。从1934年《对等贸易协定法》开始,美国总统几乎接管了关税谈判的方向盘,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调整关税、签署贸易协定成为常态。国会
不再事无巨细地制定关税税则,而是通过框架立法、设定授权期限和目标来保持影响力。当然,每当总统被认为滥用了关税授权、偏离了立法机关的意志,国会也会尝试夺回关税政策的控制权。
1792年,时任财长汉密尔顿发布著名的《制造业报告》,建议征收新关税,但当时还是议员的麦迪逊觉得汉密尔顿以财长身份主导立法议程,是对宪政架构的挑衅和对国会“钱袋子”权力的侵夺。两个开国元勋为这个闹掰,催生了美国历史上第一对政党对立:几年内,汉密尔顿成为联邦党的理论领袖与政治架构师,而麦迪逊则和杰斐逊并肩成为民主共和党的创始人。
独立后至19世纪早期,关税迅速成为联邦收入的主要来源。
1812年战争后,美国开始有意识地通过关税保护本国工业。1816年,国会通过首部明显具有保护色彩的关税法,提高工业品进口税率,标志着关税政策从纯筹资转向兼顾产业保护。但是这也引发了南北方的矛盾:北方工业州支持高关税以保护本土制造业,抵御欧洲商品的竞争,南方农业州则因高关税推高了进口商品价格且影响把南方的棉花等农产品卖到欧洲而强烈不满。
1828年,国会在亚当斯政府末期通过了《1828年关税法》,大幅提高关税税率(对多数进口工业品征收高达约50%的关税),南方认为该法偏袒北方工业、损害南方利益,气愤地将其称为“可憎关税”
(
T
ariff of Abominations)
。杰克逊当了总统之后,南方的不满持续发酵,最终导致“废除条例危机”
(Nullification Crisis)
:南卡罗来纳州通过“废除条例”,主张各州有权废除联邦立法,并宣称关税法案违宪,拒不执行。坚定支持联邦统一和中央权威的
杰克逊向国会申请动用联邦军队对南卡征税、平叛。虽然双方最终达成妥协关税暂时解决了危机,但也成为1860年南方正式脱离联邦、引发内战的一个导火索。
川普的偶像麦金利在1890年
(当时是共和党众议员、众院筹款委员会主席)提出“麦金利关税法案”,把美国的关税提高到平均50%的历史高位,并授权总统和外国谈判互惠贸易协定:如果外国降低对美关税,总统可以削减特定商品的关税作为回报。
然而,高关税引发的物价上涨招致公众不满,更被民主党的激烈抨击为“保护富人特权”,直接导致共和党在众议院失去93个席位,酿成了美国历史上总统所在执政党中期选举第二大败绩。1892年,民主党主打关税议题,重新夺回白宫,民主党总统克利夫兰重新当选,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连续任期总统”(22任+24任)。
1922年,共和党掌控的国会通过《福特尼-麦坎伯关税法》,除提高关税外,还授权总统根据美国关税委员会的调查建议,
在不经国会新立法情况下自行将特定关税税率上下调整最多50%(即所谓“弹性关税”机制)。虽然这一授权范围有限,但开创了国会将部分关税决策灵活性转授给总统的先例。
胡佛任内,保护主义者主导的国会通过了臭名昭著的《1930年斯穆特-霍利关税法案》
,
将两万多种进口商品关税提升到历史高位,平均税率接近60%。其实胡佛本人对这么极端的关税壁垒是心存疑虑的,但因为担心和党内国会领袖决裂,不顾上千名经济学家联合请愿和自己经济顾问的反对,签署了该法案。
斯穆特-霍利法案推动美国贸易政策出现历史性转向,也直接引发了国会和总统关税权力的再分配。法案实施后,共和党在1930年中期选举中失去了52个席位。1932年,富兰克林以472张选举人票对59张大胜胡佛(历史上最悬殊之一),民主党也在国会中取得压倒性胜利(参议院增加12席获得多数,众议院增加97席形成绝对优势)。当然,大萧条是共和党溃败的主要原因,但舆论也普遍认为斯穆特-霍利关税法案加剧了经济崩溃,成为民主党攻击的主要靶子。
罗斯福1933年就任总统后,国会次年通过《对等贸易协定法》,授权总统在不经国会逐案批准的情况下,与他国协商互降关税协定,并可据此下调美国关税税率最多达50%,以换取对方国家关税对等降低。协定生效不需要参议院2/3多数批准(避开了条约缔约程序),只需总统签署行政协定即可实施,而国会若想推翻总统谈成的减税条款,则须另行通过法案并达到足以推翻veto的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