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当金融危机爆发时,尽管许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然维持在较高水平,但由于突发的流动性头寸缺乏也同样使得这些“健康”的商业银行面临着较高的风险暴露。在现有的监管体系中,大都使用微观审慎的监管框架,因此对于系统流动性风险很难形成实际意义上的监管。2016年起,央行将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MPA)。宏观审慎政策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核心,通过既定指标从宏观、逆周期及跨市场的视角评估和防范风险,识别金融风险跨行业、跨部门、跨市场分布及金融体系顺周期性对风险的放大,从而达到金融稳定和经济平稳发展的最终目标,其已成为全球范围内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框架改革的重心,央行提出探索建立“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政策框架,积极探索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的协调配合,同时MPA作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的金融调控政策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监管之路
2004年银监会先后公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并在2007年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市场风险资本监管要求做出规定,明确要求交易账户总头寸高于表内外总资产的10%或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计提相应的监管资本。规定商业银行可以使用标准法或在银监会审批情况下使用内部模型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对商业银行建立市场风险监管体系做出了一系列基本要求和指导性建议,分别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五个方面提出了市场风险管理要求。以此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资本监管框架已经初步形成。2009年,人民银行开始系统研究宏观审慎政策框架。2011年,我国引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制度,并在2015年将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当年又将外汇流动性和跨境资金流动纳入了宏观审慎管理范畴。2017年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年会暨中国金融论坛年会进一步提出“探索建立’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政策框架”,新监管指标的纳入以及规定的实施,特别是MPA(宏观审慎评估体系)的正式考核,开始将表外理财纳入广义信贷,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管理能力要求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