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依然是从菊姐财报共学群的问题集入手,记录学习所得。
这个月事情有点儿多,没有学习财报知识。本篇文章是篇存货,仅记录了一个知识点,千字左右,为了避免本月空挡滑行,算交个作业了吧。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厚道: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调整过程中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约4亿,这个主要具体是什么呢?
贵州茅台2022年年报P105菊姐:这个主要是公司实际支出了但税法不允许列为费用的支出(比如行政罚款、赞助支出、超过税法规定比例的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工会经费、慈善捐款等),公司会计就直接从了税务局,按照税务局的标准调整应纳税所得—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税法优先”原则。详见手财P125。
知识拓展:
先理顺调整表中各项的逻辑关系:
1、利润总额乘以企业所得税率25%,得到“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金额;
2、“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加“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等于“所得税费用”。
为什么要用“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加“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详见下图。
摘自《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不会的就来学习吧~》如上图所示,“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就是属于未包含在当期所得税费用或递延所得税费用,但包含在利润总额中的调整项目。
因为其未包含在当期所得税费用或递延所得税费用中,所以在调整的过程中,需要将其加上。
为什么其没有包括在“当期所得税费用或递延所得税费用”之中呢?
因为这部分成本、费用和损失在计算企业利润的时候已经作为“成本、费用、损失”被减掉了,但因为其特殊性(不能抵税),所以其没有影响到(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按菊姐的话说,就是“实际支出了(影响了利润总额)但税法不允许列为费用(因为未被税法列为费用,所以未影响所得税费用)”。
洋河群云天兄的这篇文章《会计小知识②-所得税》专门写过这部分内容,我又学习了一遍,还请教了云天兄。
针对茅台表中的这项影响,云天兄举了一个例子:假设所得税20%,你赚了100元,罚款10元(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实际利润90元(利润总额),如果正常计算,应该交的税是9020%=18.但是罚款是不允许抵税的,所以这2元(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要加回去,应该交税10020%=20元(所得税费用)。
另外云天兄提到,比如非公益性捐赠这一项,为什么有的企业会进行公益性捐款,因为可以抵税。但是你如果非公益性的就不允许了,得加回去,不然的话,你把利润捐赠给其他人,不就是偷税漏税了么。
通过云天兄的举例和解释,算是彻底明白了“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这张表的调整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