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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的店长介绍,目前市面上售卖的电动自行车基本可以满足30米至40米的照明需求。“如果要加装改装,一方面肯定会破坏车辆的电路,不单单是不能享受质保,最重要的是容易有安全隐患,所以正规门店肯定都会拒绝这类消费者的诉求。”
该店长分析,实际上涉及加装改装需求的骑行者多为外卖、快递、闪送行业工作人员,“一般的消费者、市民对于夜间骑行照明的需求不会这么强烈,快递、外卖小哥的车速快,对于灯光照明往往也有更高的需求。”
查询《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现行标准和即将实施的新国标发现,都只对电动自行车前灯近光灯做了相关角度光度数值上限要求,并未明确约束远光灯的功能和亮度。这也就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并没有对电动自行车加装远光灯进行规范。对此,专家建议,这类加装了远光灯的电动自行车一旦上路,也属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参照机动车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北京警察学院柳实教授表示,按照机动车违反远光灯使用的法条,可以罚款100元到200元,有些地区可能罚款金额更高,深圳最高罚款1000元。如在路上违法骑行,违法使用超标灯光引发事故,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此前,江苏广电城市频道《零距离》栏目就披露了一起法院判决:驾驶人朱某开远光灯致一辆电动自行车撞上路边违停的货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死者家属起诉后,法院审理认定:朱某开启远光灯以50码较快速度在道路中间靠右侧行驶,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停车报警,其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更不符合公序良俗,承担50%责任;货车违法停车承担40%责任;死者自身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承担10%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朱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67万元,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57万元。
对于制造、销售、加装不合标准的灯具的违法行为。专家也建议,应该深化外卖、快递等行业用车监管,积极研究摄像头对电动自行车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的抓拍,扩大管控范围。同时加大对网络电商的监管,要求商家提供产品专业机构的检测报告,并在商品网页上增加对加装远光灯上路的安全提示。
专家同时提醒,路上遇到这类“远光刺客”,车辆千万不要开大灯对晃,增加行车风险。无论车辆还是行人,立即减速是目前相对安全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