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视角:2007年,德国通过《电信媒体法》(TMG),其中TMG第13条第2款规定:“服务提供者应确保用户能够以电子形式随时终止服务关系,且终止流程不得设置不合理障碍”,该条款被视为“注销账户权”的直接法源。2018年生效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虽未直接使用“账号注销权”这一术语,但通过删除权(Right to Erasure)和被遗忘权(Right to Be Forgotten)等条款,间接赋予用户要求终止服务并删除相关数据的权利。
中国视角:2013年,《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首次提及“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并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者账号的服务”概念,但无操作细则。其后,《网络安全法》第43条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7条亦明确规定了删除权和删除个人信息的情形,但未明确账户注销。在APP监管层面,《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中明确规定了要求APP提供有效的注销用户账号功能,且不得设置不必要或不合理条件。2024年通过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第23、24条明确了个人注销账号的权利,并细化数据保留例外规则。此外,国标《GB/T 35273-2020》第8.5条要求“向个人信息主体提供注销账户的方法,且方法简便易操作”,确立了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