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股份支付的计算是股权激励业务中必须面对的问题,涉及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及计量方式。公允价值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参考股票收盘价、净资产审计值等因素确定。计量方式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进行计算。不约定服务期的股份支付和约定服务期的股份支付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股份支付的形成
股份支付是股权激励中必须面对的问题,涉及费用的计算。
关键观点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可分别参考股票收盘价、净资产审计值等因素确定。
关键观点3: 计量方式的确定
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公式为:(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权益工具的授予价格)×权益工具的授予数量。
关键观点4: 不约定服务期的股份支付
不约定服务期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需要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关键观点5: 约定服务期的股份支付
约定服务期的股份支付需要在等待期内进行分摊,并计入经常性损益。具体的分摊方式根据可行权条件的不同有所区别。
正文
)恰当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例如对于上市公司运用股票期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等激励工具,可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估值技术)。
二、计量方式的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公式为: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权益工具的授予价格)
×
权益工具的授予数量
。
前述
授予价格即指股权激励的激励价格,授予数量即指股权激励的激励数量
。员工股权激励形成的
股份支付费用数额的多少,即受三个变量因素的影响:股权的公允价值、股权的激励价格、股权的激励数量
。
根据员工股权激励是否约定服务期,股份支付可以分为
不约定服务期的股份支付和约定服务期的股份支付
,
需要做出不同的计量安排。
(
1
)不约定服务期(即激励股权授予后立即行权)的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第
5
条规定,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一般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日,或是相关员工持股平台的章程或协议签署之日)。
《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规定,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时,对增资或受让的股份立即授予或转让完成且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的,原则上应当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举例:
某国有拟上市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5000
万元。公司按照
2
元/股的价格向员工持股平台定向增资
100
万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100
万元。问:该项员工持股计划形成的股份支付费用为多少?公司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回答:
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
公司权益工具(即股权)的公允价值:
5000
万元
÷1000
万股=
5
元/股
股份支付费用:(
5
元/股-
2
元/股)
×100
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