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给市长信箱写了封信,被市长信箱选择公布,信件内容没有违法,却被@平安青羊 以造谣为由,进行治安行政处罚。一封单独发送市长信,被别人公布若这算造谣,那难道不应该是处罚公布者吗?难道以后给市长信箱写信,公安认为内容造谣的就可以抓人?平安青羊应当撤销处罚并道歉
燕赵晚报:建议还原镇水神兽,别轻易扣造谣的帽子
关于造谣治安处罚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 ...全文
关于造谣治安处罚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