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 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知识产权分析报告。
3. 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新能源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形成原创性、高水平代表性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作硬性要求。
4. 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组织。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且正常运营。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高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申报项目必须有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
5. 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三、组织方式
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分为重点项目、竞争项目和后补助项目三类组织实施。项目具体由设区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单位等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
1. 重点项目组织方式。本年度重点项目只面向指南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领域,主要围绕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一战略产业”和重点培育的未来高端产业发展要求,按照 “项目+课题”的形式进行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要跨地区整合资源,形成产业骨干企业与国内知名院所、高校的强强联合,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协同攻关。项目承担单位应为主要课题的承担单位,其主管部门作为重点项目主管部门。每个重点项目可设置3-5个课题,其中至少有1个课题为企业承担,其他课题也须有省内企业参与;同一单位只能承担1个课题,每个课题省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00万元。重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4年。
本年度指南在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领域中新增设立定向择优任务专题,采取重点项目组织形式,围绕我省大力培育和发展的第三代半导体和新一代碳纤维等前瞻产业,专门部署2项重点研究任务,征集并遴选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龙头骨干企业牵头,整合国内一流高校院所的优势创新团队,实现最优质创新资源的高效集成,围绕指南明确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通过针对性协同攻关,加快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切实增强我省新材料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每项重点研究任务原则上只支持1个重点项目。申报该项目的单位,其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须涵盖指南中该任务的所有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