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长时段理论”对政治生态的解释力
“长时段理论”由法国年鉴学派第二代宗师布罗代尔提出。主要观点认为历史时间可以分为“短时段”、“中时段”和“长时段”。“短时段”即“事件”或者政治时间,主要指突发的历史现象,如革命、战争、地震等等。在布罗代尔看来,这些只是能够引起一时影响的“爆炸”,“爆炸掀起的烟雾充满了当时人们的头脑,但爆炸本身却很短促,火光一闪即已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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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能对历史形成根本性的影响。“中时段”即“局势”或社会时间,是在一定时期内发生变化形成一定周期和结构的现象,如人口的消长、物价的升降、生产的增减等。所谓长时段即“结构”或自然时间,主要指历史上在几个世纪中长期不变和变化极慢的现象,如地理气候、生态环境、社会组织、思想传统等等。该理论认为必须通过“长时段”来研究历史现象才能从根本上把握历史。“结构”是“长时段理论”的重要概念,布罗代尔认为“结构”是“社会上现实和群众之间形成的一种有机的、严密的和相当固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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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建筑构件,但更是十分耐久的实在……所有的结构全都具有促进和阻碍社会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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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本身也是一种长时段历史现象,
它们规定和制约着历史,人们也只有在历史进程的深层因素——各种“结构”中才能把握和解释一切历史现象。更为重要的是,“结构”、“局势”与“事件”三者之间存在相互对照、相互说明的辩证关系,跳出了传统的从“事件”和“局势”看待历史的狭隘观点。因此,借用“长时段理论”对于发现资源型地区政治生态的本质和演化规律具有重要作用,能够更深刻地认识到资源型地区政治生态治理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
(三)政治生态与“长时段理论”之间的内在关联
在利用长时段理论分析政治生态的生成前,尚需解决的一个问题是:“长时段理论”是否需要且能否运用到政治生态的研究中来?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从政治生态的特性出发,解析政治生态研究过程中“长时段”考察的必要性。
一是从政治生态的整体性出发。政治生态强调的是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联性和相互作用的机理。政治行为主体所处的环境不再局限于政治系统本身,而应将更广阔的社会生态、自然生态囊括其中。政治主体的活动也必会对经济、社会和自然的状况产生影响,这促使各个政治群体在行动之前不得不考虑相关系统的连带反应。此外,信息流通速度的加快将政治生态系统内部联系得更加紧密,社会生活或自然界中的任何细节都可能成为引起政治变化的那只“蝴蝶”,某个地域内人们独特的生活细节可能经过复杂的生态链传导进而影响当地的政治形态。因此,政治生态内部的各部分在长期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相对稳定的整体系统,“长时段理论”不再纠缠于具体的历史事件,而以历史整体为研究对象,有助于摆脱对政治生态问题的碎片化理解。
这一理论强调,历史的运动过程并非简单的几种因素作用的结果,正如布罗代尔所言:“历史应该是一首能够用多种声部唱出的、听得见的歌曲。但是,它有这样一个明显的缺点:它的各个声部常常互相遮掩覆盖。在所有这些声部中,没有一种能够永远使自己作为独唱被人承认、接受并把伴奏拒之千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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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时段理论”不局限于对某些历史事件的简单分析,在《地中海与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世界》一书中,布罗代尔通过对地中海地区地理、文化、经济、军事等诸多方面的描述全景式展现了该地区的历史面貌。因此,在“长时段”历史情景中整体把握政治生态的相关变量,结合生态学的思维将看似零散的、微观的历史线条织成宏大的历史画卷,便是政治生态的真实图景。
二是从政治生态的稳固性出发。特定时期的政治生态有特定的显现形式,但与其过往历史阶段的表现不会完全脱节,甚至会多次复现。在相似的历史瞬间背后是稳固的历史底蕴和影响历史的深层次原因,恰如基因与生存环境对生物形态的直接与间接塑造,而那些深层次的历史基因便组成了今天政治生态的根基。即便随着时代变迁出现的政治新生态也会保留传统的印记。因此,任何隔断历史的有关政治生态建设的尝试,往往会出现“水土不服”,最终难以适应政治发展的需求。这一方面是因为文化惯性的存在,传统政治生态的特质已经渗入到民族血脉;另一方面是因为那些影响区域内政治生态的根本属性的因素是长期存在的,对政治生态的形塑也是长期的过程。因此,政治生态的稳固性与“长时段理论”中的“结构”相对应,对政治生态生成过程的还原不可避免要拉长考察的时间维度。
综上所述,科学解释政治生态的生成需要回归历史长时段,而“长时段理论”所反对的便是传统史学对短暂的历史事件的过度看重,主张在“地理时间”的维度内分析人与环境的联系。在布罗代尔的研究中,“地理时间”相对于“社会时间”和“政治时间”的维度更长,是一种缓慢流逝、几乎静止不动的历史,如同海洋的最底层,难以接触阳光,不随着海面波涛的起伏而变化,但却是历史演进的本质。地理结构、心理结构、文化结构、经济结构等等都是稳固性存在,从根本上影响历史的进程。也正是对资源型地区“长时段”历史的关注使布罗代尔的理论与政治生态生成的研究产生契合点。
二、“长时段理论”如何解析历史镜像中的山西政治生态
资源型地区的政治生态根植于其特定的地理空间、文化土壤中,是政治行为主体与政治系统内外部环境互动的结果。在封闭的社会情境中,不同要素之间的互动具有“累积效应”,在要素之间互动的过程中,受到外力干扰的程度较弱,更容易形成有效的联结形态。开放社会中环境的流变性更强,如果缺乏有效的内部稳定机制,稳定的联结形态将受到挑战。当前,作为典型资源型地区的山西省呈现出塌方式、系统性的腐败,这一
“短时段”的“事件”展现出政治生态的典型特征为“官商合谋”,因此,以当前政治生态的现实生成为起点,围绕资源型地区“官商关系”的发展历程将思维触角延伸到“中时段”和“长时段”,进而剖析历史进程中的不同“官商结构”,解析政治现象中所蕴含的历史基因,将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
从历史镜像的纵向视线来看,山西的“官商关系”发展的历史沿革可以追溯至晋商作为一个独立群体开始出现的明清时期,这大体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明清时期:商业资本逐步渗入政治系统
从明清开始,伴随晋商的出现,商业资本开始逐渐进入山西的政治生态,并成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首先,相对开明的政商环境促使商人集团兴起,形成了政商利益交换的必要基础,尤其是“开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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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施和清军入关后经济特权的授予。明朝为解决北部边境军需问题,以“开中制”鼓励商人向军队输纳粮草、马匹等物资,山西借地利之便供应边镇粮食以换取盐引,从洪武三年始,山西行省奏准“令商人于大同仓入米一石、太原仓入米一石三斗者,给淮盐一引,引二百斤。商人鬻毕即以原给引目赴所在官司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