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四川证监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祝**、何**执行的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多处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的问题,包括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审计底稿编制和审计意见等方面。对此,四川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责令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国城矿业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多个问题,包括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审计底稿编制等方面的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的行为。
关键观点2: 责任主体
祝**和何**作为国城矿业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签字会计师,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关键观点3: 监管措施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祝**、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关键观点4: 行政复议与诉讼权利
如果对相关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文
(
2022年
)
第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
2022年
)
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二、控制测试
一是
部分控制测试程序设计不恰当。
二是
未能恰当应对控制测试中发现的有关控制偏差。
三是
对部分关键
控制点测试时未按审计计划执行审计抽样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
2022年
)
第四条和第十七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
(
2010年
)
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