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联合要约方承诺在交易后至少两年内继续聘用东方海外现有员工并维持现有薪酬及福利体系。除此之外,联合要约方有意保留东方海外在香港的上市地位,并将东方海外的总部及管理职能继续留在香港;中远海控将进一步发挥双方的全球网络优势,为香港的经济繁荣与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发挥作用。
东方海外董事会已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为公司股东就要约事宜提供建议,并将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联合要约方的财务顾问为瑞士银行,中远海控的法律顾问为普衡律师事务所。瑞银证券是中远海控的独立财务顾问。东方海外的财务顾问为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司力达律师楼。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控”,股票代码:601919.SS;1919.HK)是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上市公司。公司于2005年6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于2007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营集装箱航运业务和码头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集运经营集装箱船舶327艘,总运力约170万标准箱,船队规模位居世界第四位;通过控股子公司中远海运港口在全球30个港口经营集装箱泊位达158个,年处理能力达9,725万标准箱。中远海控致力于成为全球第一梯队的集装箱航运和码头服务供货商,通过不断完善全球网络布局,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港集团”)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0018)。上港集团主要从事港口相关业务,主要业务分部包括集装箱分部、大宗货运分部、港口物流分部及港口服务分部。上港集团是中国上海港公众码头的营运商。
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是一家于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东方海外集团主要从事货柜航运事物流业务,旗下全资拥有的东方海外货柜航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国际运输、物流及货柜码头公司之一,并以业界领先的信息技术应用及电子商业平台管理整个货物运输流程。
特别说明:
要约的做出须待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后方可作实(包括取得监管部门批准及中远海控股东批准)。因此,做出要约仅是一种可能性,凡在本新闻稿内提述要约,均指在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豁免的情况下才会被实施的可能要约。因此,中远海控股东、东方海外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中远海控或东方海外的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关于估值:
将不再接受第三方的竞价
评价一个投资标的,光从账面上的数字是不够的,还要看其背后潜在的无形资产、与收购公司的契合度,以及二者整合将产生的协同效应。东方海外国际在同等规模的公司中表现优秀,管理经验先进,管理价值与经营表现在业界享有良好声誉。同时,两家公司企业文化接近,合作历史源远流长,又同处海洋联盟,和中远海运集装箱的信息系统同根同源。因此,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可以说东方海外是中远海运极具契合度的投资标的。
综观近期航运业的并购案,2015年12月,法国达飞海运重启行业收购浪潮,收购了新加坡海皇集团;之后,2016年赫伯罗特相继收购南美轮船、阿拉伯轮船公司;马士基航运宣布收购汉堡南美船务集团。从这些市场并购案情况来看,本次交易的价格应该说也是合情合理,符合市场的预期。早在今年年初,市场有传闻收购时,国际咨询机构Alphaliner就曾经预言,当时市场所猜测的47亿美元的价格是东方海外不太可能接受的。
此前《中国航务周刊》发表分析文章:
40亿美元不够,解开东方海外被收购的价格迷雾
(点击复习)
文章已指出,中远海运如果收购东方海外,下限至少57亿美元,上限至多65亿美元。
综合市场上的收购案来看,经过比较,其中以马士基收购汉堡南美的情况最为接近。虽然汉堡南美不是上市公司,没有公开的财务数据来进行分析,但我们可以从双方的运力数据来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