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国信通院知产与创新中心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聚焦于国家ICT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支撑,致力解决我国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所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搭建企业和业内人士的服务交流平台。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FM1007福建交通广播  ·  金价大涨!油价飙升! ·  15 小时前  
FM1007福建交通广播  ·  金价大涨!油价飙升! ·  15 小时前  
孟祥远  ·  鼓楼三冠王,再加推阳台公寓! ·  昨天  
参考消息  ·  内塔尼亚胡发声 ·  昨天  
陈老师说楼市  ·  强势出圈!沁百合,卷出南京洋房新高度!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中国信通院知产与创新中心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中国信通院知产与创新中心  · 公众号  ·  · 2025-04-01 19:39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新质生产力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其中,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与新质生产力匹配的不再是以简单重复劳动为主的普通劳动者,而是能够创造新质生产力的战略人才和熟练掌握新质生产资料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更多新质生产力的创造者,必须加强科技创新主体司法保护,充分释放全社会创造潜能,推动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新时代以来,我国科技创新人才不断涌现,推动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国2023年研发人员全时当量达724.1万人年,稳居世界首位。同时要看到,创新越接近前沿,风险和不确定性就越高,越需要加强科技创新主体司法保护,为人才松绑,强化人才激励,全面激发各领域各层次人才活力。
让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享有更大自主权,是对科技创新的直接激励和保护。为此,需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审理科技成果权属、发明人资格纠纷案件,准确界定职务成果与非职务成果的法律界限。比如,2024年国家宪法日,最高人民法院由大法官担任审判长,组成五人合议庭开庭审理涉“骨关节炎药物”专利权属系列纠纷,促成当事人当庭全面和解,维护科研主体权益,形成让科研主体勇于创新、安于创业的示范效应。通过司法手段支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等激励制度改革,有助于破解科技成果转化“不愿转”、“不敢转”、“不能转”难题,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形成产业。
企业是重要的科技创新主体,也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对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对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提出明确要求。立足审判为依法经营企业增信,2024年助力17家科创企业成功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贷”1.1亿元。在多起既涉及国有企业创新成果保护又事关民营经济发展的案件中,实质性解决系列纠纷,为各类企业合作共赢创造条件,增强经营主体在未知领域、风险领域的创新活力和投资意愿,用法治护航企业去闯去试。
保护创新主体,要求妥善处理保护商业秘密与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多起涉及竞业限制、商业秘密保护和科研人员离职择业创业纠纷案件,合理确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经济补偿、法律后果,准确判断竞业限制条款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避免竞业限制范围扩大化妨碍科技人员自主择业。比如,妥善化解“心电图机”技术秘密侵权纠纷,在保护企业技术秘密的同时,保障离职员工择业自由和后续创新,为科技人才创业提供更广阔舞台。
三、营造科技创新法治环境,为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培育良好土壤
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才能更好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不仅是国内市场创新要素发展的“刚需”,也是吸引国际贸易和投资的“标配”,在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中发挥着导向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推动加快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比如,对平台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价倾销、强制搭售等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严惩,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获得创新资源,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此外,通过监督和纠正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违法行政行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打通了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让优质生产要素顺畅流动、高效配置。
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复杂利益关系,需要司法作出合理平衡,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知识产权不当行使、过度扩张,会损害公共利益,甚至阻碍创新。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重在准确把握私权保护与公益保护、促进创新与公平竞争的关系,准确划分保护知识产权与防止权利滥用、支持行使知识产权与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间的法律界限。人民法院加强知识产权批量诉讼审理工作,探索建立关联案件披露制度,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侵害他人商誉、扰乱创新秩序的,坚决纠治、追责;对滥用知识产权实施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等垄断行为的,依法予以规制。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优化营商环境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审结涉外知识产权一审案件8万余件,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努力把每一个司法案件办成展现法治中国形象的窗口,展示我国保护创新、开放包容的自信与决心。比如,公平公正审理“西门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对外方权利人予以1亿元高额赔偿。在“迪奥”商标行政案中,准确把握《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精神,便利外国权利人在华获得商标权保护。上海、福建等地方法院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开展诉调对接,成功调处涉20余个国家的80余件纠纷,拓宽了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渠道。今天,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更加有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越来越多外国当事人选择在中国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我国日益成为值得信赖的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形成对全球创新要素资源的更强吸引力。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广泛传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版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集“中国卷”,并在“旗舰出版物”《法官专利案件管理国际指南》中设“中国专章”;我国审理的30个案例入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案例库,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向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