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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跨境合规的国别对比

数据何规  · 公众号  ·  · 2025-05-2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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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泄露了第016期 讨论到一些不是办法的办法,感兴趣的可以听听。

欧盟


  • 数据直采不属于跨境传输。

  • 跨境传输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 数据出口方适用GDPR;2. 数据出口方与数据进口方相互区别;3. 数据进口方位于EEA之外。

  • 欧盟SCC以模块方式适配不同关系:控制者→控制者(C→C)、控制者→处理者(C→P)、处理者→次处理者(P→sub P)、处理者→控制者(P→C)。关于三个条件和四个模块的选择此前有写过 手把手帮你选SCCs(GDPR版)

  • 如果跨境传输关系无法嵌套进四个模块是否可以不签呢? 不!可!以! Uber在荷兰高达2.9亿欧元的罚款就是吃了这个亏!宁愿签署一个非标准版的跨境传输协议也好过不签。

英国


  • 数据直采不属于跨境传输。

  • 跨境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 数据出口方适用UK GDPR;2. 数据出口方与数据进口方相互区别;3. 数据进口方位于英国外。这三个条件和GDPR无甚区别。

  • 英国也有自己的SCC,而且是两套并行的。一套是欧盟SCC+英国附录的形式,以便企业在脱欧前后维持相对稳定的合同衔接;一套是英国自己的International Data Transfer Agreement。企业可以自行选择采用哪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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