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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等执行。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招聘“七类人员岗位”,包括以下人员: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招聘岗位所在县(市、区)服务期满(含2025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5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后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残疾人员”是指:具有秦皇岛市户籍,持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的人员。
(4)“驻秦部队随军家属”是指:具有秦皇岛市户籍,经军队团级及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随军手续的驻秦部队现役军人配偶。
(5)“服务冬奥志愿者”是指: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或北京冬残奥会的志愿者。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经验)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5年5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经历(经验)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经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