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推动广电网络资源整合和智能化建设
支持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互联互通平台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双向化智能化宽带化建设,宽带互联网接入业务,综合信息服务和智能化应用,家庭信息中心建设,智能电视操作系统、可下载条件接收技术、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应用,高清、超高清、互动电视等新业态创新。
(五)扶持实体书店发展
重点支持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对新华书店等发行企业的农村连锁网点建设项目和相关的物流、信息等配套项目给予补助;支持特色实体书店建设和升级改造,包括扩大经营规模、增加经营网点、改善经营条件,创新发展模式等,支持建设以阅读为主题的商业中心和特色小镇;对长期坚持立足农村、服务农村的实体书店和城市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等实体书店示范店给予奖励;支持现代出版物流通体系建设,具有跨地区连锁经营、集中配送、电子商务特征的出版物物流,符合CNONIX标准的出版物现代供应链建设。支持实体书店与图书馆等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各类全民阅读促进活动。
(六)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支持大型、专业、权威、精准的优质数字内容资源库群(中心)建设及大数据应用;数据服务平台、数字内容发布平台、内容资源版权服务平台等重点平台;传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企业技术装备改造,智能印厂建设;前沿性、关键性新技术研发应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重大项目建设,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建设;对已经基本实施完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改革发展项目库入库优秀项目给予奖励。
推动广播电视与新兴媒体融合,支持网络视听新媒体集成平台建设,云采编、云分发、云安全管理、云运营支撑系统建设,融媒体中心建设,促进媒体业态和服务创新融合,数据抓取、云计算、大数据分析技术应用等。其中报刊台网媒体建设项目由中宣部负责。
对于符合上述支持重点中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项目、一带一路“走出去”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
1.申报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
二是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是
具有一定规模实力、成长性好,其中申请实体书店扶持奖励类企业净资产一般不低于100万元,申请其他类企业净资产一般不低于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