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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制定一部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法律,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024年2月召开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座谈会上透露出这样的信息。如今,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和“保护”界定清晰明确,体现了务实的力量。
比如,不打折扣的平等支持,让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
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打破了因市场准入设限不让民营经济公平竞争的“卷帘门”;明确“引导非营利性基金依法资助民营经济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等服务,则进一步为民营经济的市场准入提供条件保障,打破了“想入但客观条件难以入”的“玻璃门”。
比如,刚性要求的权益保护,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
“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办理案件应当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种种约束性法条,约束的是政府等管理部门之手,杜绝因依赖行政命令所致的政府与市场的不协调。甚至,明确的法律责任,让法律“长牙齿”,更体现了法律的实用性。
难怪不少民营企业家表示,这部法律细节诚意满满。
图据视觉中国
有了法律,下一步呢?
一方面,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地方、行业部门要进一步在总法的框架内,以问题导向探索细化落实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