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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专利交流】韩国专利法院与韩国专利厅简介

知识产权那点事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17-11-2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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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制度运行不久之后,受到质疑和挑战,一些律师和法官逐渐认识到这种专利制度的违反了韩国宪法,并要求韩国宪法法院对《专利法》进行违宪审查,在这种情况下,韩国开始考虑将知识产权司法体系从行政体系中分离出来,在经过一系列的谈判之后,1994年7月8日,韩国最高法院和专利厅终于在如下专利诉讼改革问题达成一致:

——成立专利法院

——在专利法院内建立技术顾问制度

——在专利厅内建立知识产权审查委员会

——法官的分配问题和其他技术专业强化问题

——授予没有律师资格的专利代理人代表诉讼双方出庭的权利 [2]

根据上述协议,韩国国民议会在1994年7月24日通过《法院组织修正案》,并于1994年7月24日颁布。该修正案包括了建立专利法院的内容,专利法院作为专利诉讼法院具有专利诉讼的一审管辖权 [3] 。该修正案还保证了技术顾问可参与专利诉讼的听证。1995年1月5日颁布《专利法修正案》《实用新型法修正案》《外观设计保护法修正案》和《商标法修正案》。原专利厅审查委员会和专利厅申诉审查委员会整合成为专利厅知识产权委员会(IPT), 在此基础上,对任何IPT作出的决定的诉讼,专利法院具有专门的管辖权,同时,对任何专利法院做出的判决,上诉人均可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韩国专利法院和专利厅的组织结构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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