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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年底了,立功表彰又开始了。
老蔡又获得了一次“三等功”表彰。说起缘由,还得从最近的一次支委会说起。
关于给不给老蔡这个“三等功”表彰,在支委会上,讨论的意见不一样。
“蔡班长,今年12月服役满16年,转业安置到地方,退伍的人,还占名额。
”
“也不能这样说,毕竟这一年蔡班长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参加联合军演取得了好成绩,为单位争得了荣誉,不能因为人家要退伍了,就抹掉了一年来的付出。
”
“是呀,退役了立功的表现机会就很少了。
”
后来,支委会成员一致同意,上报机关审批。
前几天,老蔡来单位拿走了自己的“三等功”。
他说:“这个‘三等功’意义非凡,也感谢单位寄予我的表彰,退役了,也不会忘记军人本身。”
近些年来,关于退役士兵因军功章而获得优待的事例不少,但关于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在荣誉或者就业、住房上,获得军功的退役士兵也是有差别优待的。
2018年7月18日,浙江省永嘉县农商银行试点提出面向退役军人推出"军功贷" "贴心贷" "创业贷"。
"军功贷"根据军功等级,向军属和退役军人发放用途不限的低利率。
同时,全国多数地方对军人立功受奖是有一次性奖励金的。近些年,有的地方专门出台了《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办法》,对立功受奖的军人,区分功勋的大小,分别给予由高到低的一次性奖励金。
刚复员的退役军人退役当年有立功受奖的,退役后及时向退役士兵主管部门登记申请,通常在春节前或八一建军节等时节,集中发放。
该项补助的申领,
一是需要个人符合立功受奖奖项;
二是需要个人关注跟进,及时领取。
有军功,本身就是一种差异化。
如果国家在制定政策上排除军功优待,那么可想而知,荣誉对于军人在哪里?
差异化的军功,旨在更好的完善军人服役期间福利,退役后享受军功带来的尊崇。
当然,军功的差异化,并不是要强调功利化,更不是市场化的类似于“光荣牌”90元倒卖。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讲的就是一种付出。军人在服役期间,身份的本质是没有太大的差别,都是一样,但从军人在服役期间由于岗位、职责、服役年限、努力程度等等的区别,其做出的贡献大小也是有区别的,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驻边疆和基层官兵和驻城市机关的官兵。
也就有了在岗位任职和个人军事训练上军功获得的不同。
在部队,很多方面做不到绝对的公平,这是一种体制现象,当然任何群体存在,就有竞争。
有竞争,就有奖励。所以就有了"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竞争或者奖励。
有人说:立功和授奖毕竟是少数,编制和任务决定着机会,大多数人还是平凡的。这话说的没错,但正是因为平凡才凸显出立军功的重要性。
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轮流坐庄" "排排坐" "让军功"的基层现象,但这样的差异化毕竟是少数。
崇尚荣誉,是自古有之,而对军功差异化的优待,也是对退役士兵一种导向性的尊崇。"如果拿命换来的军功,到最后成了一纸空文,那么可想而知,设立军功政策有何意义。
对此,媒体也有相关报道,鼓励给军人以“优惠待遇”,以此表彰优秀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