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网络舆论的优点几乎和缺点是一样明显的,高效便捷,分散的话语权能有效的打破传统窒碍而使困难,阴暗,不合理集中呈现出来,无所遁形,是一种极强的社会舆论监督工具。同样缺点的明显也是一样的,容易失真,容易在传播中变形走样转向一开始完全无关的方向,几乎一切关于流言蜚语的非难都能放在它身上。
网络舆论并不会脱离舆论的范畴,它虽然由于新技术的特性带有一定的特殊性,本质还是社会舆论的一种。我们不妨先来谈谈社会舆论这个大框架,社会舆论的价值在哪里。人类是一种群居动物,复杂的社会系统必然衍生出对成员的评价体系。千夫所指,无疾而终,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纠葛,社会舆论是有力量的,是能影响对现实事务的最终判定。社会舆论往往直接体现了一个社会的价值风尚,而其发挥的作用也往往作为法律和法规之外的补充。
比如不久前南京刚刚发生的怀孕女教师摔倒被路过家长送医,却指责对方撞人的案子。万幸家长机警的在第一时间留下了四段电话录音,使女教师一方最后无言以对。虽然这位家长侥幸逃过一劫,但始作俑者几乎是不会受到惩罚的,对她来说就是改个口径,不再追咬的问题,然而,这样事情就该过去吗?唯一可能让她受到惩罚的就是来自社会舆论,尤其是这件事在网络被广泛传播后带来的社会压力对她现实生活的影响,让更多的人知道她的丑行,直到她在现实生活中再也抬不起头,付出真实的代价为止。这就是典型的舆论应该发挥正面作用的时候。包括当一开始江歌案揭露出来的时候,如果不是汹汹的网络舆论,事情如何能得到进一步的关注,如何能推动事情的迅速发展。尤其对那些在现有规则之内,可以说是我们拿他毫无办法的存在,比如这位怀着孕还不忘讹人的女教师。如果我们再回到江歌案,可想而知,假如最后刘鑫被证明确实是一开始说的那种人,那么至少我认为一切指责都是罪有应得,就该被骂的体无完肤名誉扫地,这就是一个因为舆论而使正义得到声张的好案例。但是,假如最后被证明,事情不是这样的,现在刘鑫抗辩的才是真话,那么这又成了一个网络暴力的绝好负面例子,而且大部分人也就吐吐舌头转身而去,最多转过头改骂江家,当然不会道歉,道歉也没什么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