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需完成继续教育课程不少于
144学时,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申报人自2023年起累计需完成公需科目继续教育90学时。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人才服务网”查询《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的通知》。
2、专业科目:专业科目采用线上和线下(含直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申报人自2021年起累计需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54学时(其中线下课程不少于18学时)。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
八、专家面谈要求
参加
2025年上海市工程系列电气装备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申报人原则上需参加专家面谈,面谈内容不局限于论文,凡职称评审中涉及的内容均在专家面谈范围内。面谈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申报人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谈,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
九、网上申报操作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操作办法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按要求用手机
“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高评委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系统设有申报截止日期,申报人须在当天18点前完成申报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申报人完成第一次提交后,需持续关注申报系统评审进程,若申报人未在规定日期前完成修改并提交,视为放弃本次评审。
2、申报系统内请勿上传涉密材料。
3、“基本信息”一栏:除必填项外,其他栏目也应填写完整,若空缺,评审时将视此项为“无”。
4、“学习经历”一栏:应从高中起填写,保持时间连贯(“复读”、“休学”等均须说明)。
5、“工作经历”一栏:应从参加工作之日填起(以社保为准),保持时间连贯(包括:脱产学习、待业、自由职业等均需填写)。
6、“工作业绩”一栏:应重点对聘任工程师以后所从事的技术工作进行比较全面地阐述。栏中的个人工作业绩填写后,需在“附件”提交该文的word版,以便专家评阅查看。
7、“项目情况”一栏:需上传取得工程师以后完成的项目,如实填写“立项单位”、“担任角色”、“项目经费”等所有内容,并提交包含项目立项报告、验收报告、项目技术文档详细资料、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项目论证结论填写时必须与验收报告结论相一致,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专利课题”一栏:
(
1)须上传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
2)专利必须提供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授权证书;
(
3)处于受理或公示阶段的专利均不可作为评审依据;
(
4)需以发明专利进行学历破格者,请提供第三方(专利使用方)出具的专利应用情况证明。
9、“论文著作”一栏:
(
1)申报人须在标题下方标注作者、撰写日期。
(
2)撰写项目技术总结报告作为论文提交时,除需在标题下方标注作者、撰写日期外,还需同时提交单位出具的项目情况证明,两位推荐专家出具的推荐材料和任职资格证书,推荐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
(
3)已公开发表的论文,须同时以PDF格式上传出版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内容,以及论文的Word版本。
(
4)提交论证论著需以PDF格式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清晰扫描件。
10、“相关表格”一栏:
(
1)《自荐综合材料》,见附件1,申报人填写并亲笔签名后原稿彩色扫描上传;
(
2)《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见附件2,须填表人亲笔签名、单位盖实体章后原稿彩色扫描上传;
(
3)《技术总结专家评价推荐表》,见附件3,须推荐专家亲笔签名、专家所在单位盖实体章后原稿与推荐专家任职资格证书一同彩色扫描上传;
(
4)《网上填报要求与承诺》,见系统附件,须申报人亲笔签名后原稿彩色扫描上传;
(
5)《评审材料清单》,见附件5,原件扫描上传。
11、“单位意见”一栏:
(
1)申报人点击生成并打印申报表,并将表中的“个人承诺”、“所在单位核实意见”页亲笔签名、单位盖实体章后彩色扫描上传。
(
2)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论文、科研项目、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评价,写上核实意见并盖单位实体章。
12、“附件资料”一栏:
(
1)评定申报表清晰彩色扫描件(完整上传包含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和个人承诺签名);
(
2)工程师评聘材料(聘任表及证书)清晰彩色扫描件;
(
3)继续教育证明清晰彩色扫描件;
(
4)申报人近三年《工程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清晰彩色扫描件;
(
5)外省市人员上传《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
上海市
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
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清晰彩色扫描件;
(
6)本年度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但弹性延迟退休的,上传“延迟退休审批表”或单位与个人协商一致签订的协议书清晰彩色扫描件(需写明弹性延迟退休时间);
(
7)个人荣誉、获奖证书清晰彩色扫描件;
(
8)非法人企业申报人上传公司营业执照清晰彩色扫描件;
(
9)论文查重报告;
(
10)其它需要提交高评委审阅的材料。
1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前置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可上传在“附件资料”栏中,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十、纸质申报材料递送要求
所有递送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系统保持一致,不可随意增减修改。材料根据附件
4《评审材料要求》整理提交。
申报人应如实报送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本年度评审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十一、评审工作时间安排、材料报送地点及费用
1、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6日至6月20日
(
2)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时间:
2025年6月16日至9月19日
(
3)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2、书面材料报送地点:
高评委办公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748号(上海电气培训中心)]
(咨询时间:每周四、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不含法定节假日)
3、费用:
评审费
1000元,本评委会尚未开通职称申报系统“网上缴费”功能,申报人在收到分配的受理号后,按评委会后续通知转入指定账户,打印转账证明与纸质材料一同递交。(如申报人未通过评审,不退还评审费)
本通知内容及附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
: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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