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引子一】五星订阅文件《专家要求颗粒物浓度降到
1mg/m
3
以下才能进入活性炭吸附,HJ 2026也有规定,合理吗?做得到吗?》发布后,同行们纷纷叫好,称赞分析有根有据。近日,有同行提问,HJ 2026-2013《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4.3规定,进入吸附装置的颗粒物含量宜低于1
mg/m
3
;6.3.2.2规定,当废气中颗粒物含量超过1
mg/m
3
时,应先采用过滤或洗涤等方式进行预处理。因此,
不少项目在喷漆废气等活性炭吸附处理前会增加过滤棉过滤,那么过滤棉的除尘效率取多少呢?有没有什么明确依据?
幸有专家提供了权威的明确依据,故此修订。
HJ 2.1-201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明确要求分析论证拟采取措施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可靠性、满足环境质量改善和排污许可要求的可行性、生态保护和恢复效果的可达性。尽管如此,不少环评老司机在行业交流微群、
QQ
群仍然老是愤懑不已,他们认为环保设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应该是环保工程设计说明里的内容,让环评来补充分析一些设计参数就是舍本逐末了。这个观点其实有对有错,对的一方面就是太细的设计参数确实不宜在环评中来大篇幅展开合理性分析,错的一方面就是一些规范中很明确的工艺适用性有关参数还是要分析的。环评写完后发现环保工程的工艺路线压根不适用,导致批复也弄错了,这总归是不好的。
曾有多名环评师咨询,他们改扩建环评编制时,现有工程验收监测数据颗粒物浓度大于
1mg/m
3
,拟建工程仍然用活性炭吸附来处理VOCs,然后被专家批评说HJ 2026-2013《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已有规定,这明显不符合规范。HJ 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明确适用于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当测定结果大于50
mg/m
3
时,表述为“> 50
mg/m
3
”。当采样体积为1
m
3
时,方法检出限为
1.0mg/m
3
。低浓度颗粒物的检出限才
1.0mg/m
3
,却要求活性炭吸附进口废气颗粒物浓度小于
1
mg/m
3
,合理吗?
为此,
五星订阅交流群(主要包括五星订阅用户和省部级的订阅专家,目前原部属环评公司、原省级环科院环评公司、原副省级环科院环评公司都有技术骨干加入,
专家方面现国务院特殊津贴环保专家、环境部、公安部、应急部、科技部知名专家、省级专家、审批技术人员等也有几百位了
!有问必答!有根有据!有兴趣的可以从小智电脑版左上角个人中心头像下或者手机版我的、我的订阅里详情,依次点击订阅、五星订阅,也可以
加
微信
sthjb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