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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电信快递等行业的“内鬼”小心了,干这事获利5000元可判3年!

21世纪经济报道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5-10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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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公司道德委员会查实后,将赵泽毅扭送公安机关,朝阳区法院今年4月宣判,赵泽毅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5000元。


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2100多起,查获公民个人信息500多亿条,抓获犯罪嫌疑人5000多人,其中属于各行业内部的人员450多人。


“过去一年中,我们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在法律适用上还存在一些困难。”公安部网络技术研发中心主任许剑卓说。


由于缺少司法解释,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以及“情节严重”的标准难以统一,造成难以发挥最大打击效果。(参看本报2016年12月16日报道《剑指侵犯个人信息犯罪 最高法正起草司法解释》。)


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解释》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敏感信息、重要信息和普通信息,如果被侵犯数量分别达到50条、500条、5000条的标准,则可能构成犯罪。


对于“内部人”犯罪,《解释》则规定“减半计算”的从重打击。




严惩“内部人”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已经成为其他各类犯罪的上游犯罪,敲诈勒索、电信诈骗等多数是以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为前提的。” 公安部网络技术研发中心主任许剑卓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介绍,从2009年2月至2015年10月,全国法院共审结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969起,生效判决人数1415人。


我国刑法在2009年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又作了修正,将上述两个罪名统一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全国法院新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495件,审结464件,生效判决人数697人。可以发现,此类犯罪呈现迅速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内部人”作案成为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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