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剧中的蔡成功也行贿,可他的行贿是被逼出来的,他为了贷上款,不得不行贿城市银行的负责人;为了能够得到工程招标项目,贿赂有权的官僚。即便这样,在残酷的商场倾轧中,他被山水集团和银行联手做的“过桥贷款”的局坑苦了,处在黄金地段的大风厂那块地被山水集团巧取豪夺。山水集团不用像他那样很LOW地行贿,是因为山水集团高小琴和他的孪生妹妹高小凤有更具杀伤力的方式——以美色侍候高官;而官二代赵瑞龙更不需要像蔡成功那样行贿,因为他的父亲赵立春掌握巨大的权力,反而是商人和中下级官员行贿的对象。
马老板所说“依法纳税也是给政府最好的‘行贿’”,这话中“行贿”二字当然是比喻,但也揭示出从古到今政府的存在的实质:就如约翰·洛克在其重要著述《政府论》中,把政府看作是“必要的恶”。美国思想家托马斯·潘恩更是认为:
社会在各种情况下都是受人欢迎的,可是政府呢,即使在其最好的情况下,也不过是一件免不了的祸害;在其最坏的情况下,就成了不可容忍的祸害。
人类为了避免互相残杀,为了整个社会的秩序有保障,不得不供养一个政府,纳税便是供养政府必须支付的成本。至于支付的成本和得到的公共服务是否平衡,便是衡量好政府和坏政府的重要标准。
其实,从古至今的历代统治者几乎都希望商人向朝廷或政府是公开地纳税(税率轻重则是另一个问题),而非私下向官员行贿。因为前一行为是充实了整个国库,受益的是最高统治者如皇室,而后者受益者是大大小小的官吏,最高统治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古代王朝的反腐便是在这一逻辑下运行的。
但考诸历史,中国古代的大商人要想把事业做大,几乎避免不了向官员行贿,或者与掌握大权的官员结成亲密的私人关系,而最后的结局往往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为权力从上向下授予,各级官吏向上负责,那么不论王朝有多么精密的统治技术,皇帝和他有限的辅佐者,无法有效地监控一个庞大帝国那么多的官吏,皇家授予的权力必然成为各级官吏放牧的“公地”,权力被私人拿来套现再正常不过了。而商人和掌握大权的官员结成私人的利益联盟,其效能远超效忠只是一种概念而存在的“朝廷”。八年前我在一篇文章中将这种现象称为“胡雪岩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