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鲁迅与许广平一家
我寄你的信,总要送往邮局,不喜欢放在街边的绿色邮筒中,我总疑心那里会慢一点。
天天寄同一名字的信,邮局的人会不会古怪?
我决定目不斜视,而且将来永远如此。
我先前偶一想到爱,总立刻自己惭愧,怕不配,因而也不敢爱某一个人,但看清了他们的言行的内幕,便使我自信我绝不是必须自己贬抑到那样的人了,我可以爱。
——鲁迅致许广平
如果不是有落款为证,我简直难以相信这样一些没头没脑的话是出自大文豪鲁迅之手。
印象中的鲁迅,是冲锋的战士,是冷峻的严师,横眉可对千夫指,谁能料想他会有这样孩子气的一面。或许,爱人当如是。因为她,冷峻的战士也变得柔软起来。
沈从文与张兆和
一个白日带走了一点青春,日子虽不能毁坏我印象里你所给我的光明,却慢慢的使我不同了。一个女子在诗人的诗中,永远不会老去,但诗人他自己却老去了。我想到这些,我十分犹豫了。生命是太脆薄的一种东西,并不比一株花更经得住年月风雨,用对自然倾心的眼,反观人生。使我不能不觉得热情的可珍,而看重人与人凑巧的藤葛。在同一人事上,第二次的凑巧是不会有的。
我生平只看过一回满月。我也安慰自己过,我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沈从文致张兆和
同为师生恋,沈从文这段爱情却比鲁迅的来得坎坷得多。在追求张兆和的队伍中,沈从文实在算不得佼佼者,却终获得了佳人芳心。一杯带着密语的甜酒,让沈从文成了张家的三女婿。
后来有人问张兆和,如何最终选择了沈从文,不过也是舍弃不了这缠绵的才华罢了。所以也有人说,这是一场用情书赢来的爱情。
徐志摩与陆小曼
我爱你朴素,不爱你奢华。你穿上一件蓝布袍,你的眉目间就有一种特异的光彩,我看了心里就觉着不可名状的欢喜。朴素是真的高贵。你穿戴齐整的时候当然是好看,但那好看是寻常的,人人都认得的,素服时的眉,有我独到的领略。
我的胸膛并不大,决计装不下整个或是甚至部分的宇宙。我的心河也不够深,常常有露底的忧愁。我即使小有才,决计不是天生的,我信是勉强来的;所以每回我写什么多少总是难产,我唯一的靠傍是霎那间的灵通。我不能没有心的平安,眉,只有你能给我心的平安。
——徐志摩致陆小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