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中国生态环境法治迈上新征程。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介绍了生态环境法治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立法取得重大突破,推动生态环境标准升级,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其中,《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编纂取得阶段性成果,包含亮点如保持延续性、回应现实性、增强体系性和创新性等。此外,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成效显著,相关法律法规数量庞大。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后,生态环境部将推动配套制度的全面清理和升级改造,加强补充性立法,推动新兴领域立法,并升级生态环境标准体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生态环境法治开启新阶段
随着生态环境立法取得重大突破,生态环境法治迈上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
关键观点2: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亮点
包括保持延续性和回应现实性,解决管理实践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增强体系性,删除矛盾和重复条款;加大创新性,将部分改革举措上升成为法律制度等。
关键观点3: 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成效显著,相关法律30多部,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数量庞大,以环境保护法为统领,涵盖各类污染要素和自然生态系统。
关键观点4: 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后的措施
生态环境部将推动配套制度的全面清理和升级改造,加强补充性立法,推动新兴领域立法,并升级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包括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升级等。
正文
4月30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以下简称“法典(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前法典(草案)共有1188条,约16万字。
赵柯指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作为我国环境立法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已经初步审议法典草案。“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是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我部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进法典编纂工作。”他强调。
法典(草案)亮点有哪些?一方面,保持延续性,保留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同时,回应了现实性,解决管理实践中的痛点难点问题。
法典(草案)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章节都保留了现行法律的核心内容,保持了相对稳定性。还赋予县级分局独立的执法权,解决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提升了基层的执法效能。此外,法典(草案)强化了对监测机构等环境服务机构的监管,对环评机构关键岗位人员提出要求,督促提升环评文件的质量。
另一方面,增强体系性,删除了现行法律中一些重复、矛盾条款。
同时,加大创新性,将部分改革举措上升成为法律制度。法典(草案)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的规范进行系统的整合,删除矛盾和重复条款,增强了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
在前瞻性方面,法典(草案)对新兴领域做出引领性规定。比如,应对气候变化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考虑立法需求将做出一些原则性、引领性的规定,为今后相关制度建设和实践发展确定原则,奠定基础,为将来新兴领域单行立法预留空间。
根据生态环境部提供的数据,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成效显著,相关法律30多部,现行法律总数306部,占比1/10。行政法规100多件,地方性法规1000多件。这一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以环境保护法为统领,涵盖水、气、声等各类污染要素,以及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类自然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