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就上述问题,辽宁证监局认为:刘辉决策、组织实施虚假贸易、对跨期确认收入问题未尽到应有管理义务;李挺参与虚假贸易,对跨期确认收入问题未尽到应有管理义务;尹世辉未审慎关注锦州港存在虚假贸易,对跨期确认收入问题未尽到应有管理义务;时任副总经理张文博分管贸易业务,未审慎关注锦州港存在虚假贸易。
第三是锦州港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部分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据调查,2022年至2024年,刘辉实际控制的公司通过虚假贸易等方式占用锦州港资金,相关交易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至2024年,锦州港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锦州港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辽宁证监局认为,刘辉决策、组织实施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担保事项。同时,其他人员也存在相应责任。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锦州港的相关责任人有一部分要求举行听证会,但也有一部分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部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经复核,对相关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辽宁证监局表示。
开出合计3860万元罚单
依据相关法律,辽宁证监局作出如下决定:对锦州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万元罚款;对李挺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对尹世辉给予警告,并处以3
60万元罚款;对张文博给予警告,并处以2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