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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构思对于界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有哪些影响?这篇文章告诉你

中国知识产权报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17-09-27 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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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构思是基于申请文件本身所记载的背景技术、客观完成的发明内容所确认的技术改进思路,是依据申请文件本身的记载能够确认的,对现有技术有所贡献的内容,是把握一项发明创造的技术实质和技术贡献的关键所在,因此理解发明构思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界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一项发明创造而言,技术问题是发明创造的起因,技术效果是发明创造的结果,技术手段是解决技术问题实现技术效果的具体过程。因此,只有在充分客观地了解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为解决该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手段,以及采用上述技术手段达到的技术效果这三方面的内容后,才能客观、整体、全面地了解发明创造的前因后果,真实把握发明创造的技术实质和技术贡献。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才能准确把握权利要求书所限定出的实质保护范围。


下面笔者结合一个具体案例来对发明构思如何界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进行分析和探讨。


涉案专利名称为“缝纫机”,专利权人重机公司诉浙江中缝重工缝纫机有限公司侵犯涉案专利权,而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关键在于权利要求1中“空车区间”这一技术用语的理解,如果依据专利权人对该用语的理解,那么被控侵权产品即落入该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侵权成立;如果依据被控侵权人对该用语的理解,那么其对被控侵权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的行为就不构成侵权。针对该发明专利,浙江中缝重工有限公司随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即为权利要求1中对“空车区间”这一用语的限定导致权利要求1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随后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20220号审查决定,结合说明书和附图,对上述术语的含义进行了界定,从而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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