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陈根芳:
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事业,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有什么样的教育,就有什么样的孩子、什么样的未来。以清育德、用廉润心,从小培养清廉意识、清廉习惯、清廉作风,是立德树人的题中之义,也是教育书育人的基本职责。
因此,建设清廉学校,首先要充分认清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任务,充分认识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倡导和树立清廉之风,积极培养服务浙江、创新创业、干净干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为全省率先实现“两个高水平”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离不开建章立制。2018年以来,省教育厅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清廉教育”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设“清廉学校”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全省各地各校也结合实际,积极制定出台各自的《清廉学校建设实施办法》,“清廉杭电”、“清廉国美”、“清廉宁大”、“清廉浙传”等一系列清廉校园建设品牌目标在各级各类学校鲜明树立、深入推进,一揽子有利于持续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工作机制同步建立。“清廉学校”建设亦被纳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各级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
与此同时,我们还深入实施“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四大工程,推动“清廉之风”融入教育教学和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其中“清明政风”主要聚焦政治建设,明确教育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三强”(政治强、业务强、管理强)型教育系统干部队伍。
“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全面整治违规办学、违规招生、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等不良现象和行为,树立教育系统和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坚决清除学生和家长有苦说不出、敢怒不敢言的“眼中钉”“心头痛”。
在全面规范“三重一大”相关制度与运行机制的基础上,今年,省教育厅公布了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扎紧制度笼子。今年8月份,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省教育厅实施了“各类进校园活动”集中整治行动,聚力纠治进校园活动项目种类多、效果不明显、对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干扰大、师生非教育教学负担重等问题。同时,积极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宣传,引导家长、媒体、社会共同参与监督,助推权力阳光运行。
经过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全省的教育政治生态日益风清气正。
记者:小微权力是否规范运行直接关系到清廉学校建设成功与否,也影响着学生家长最直观的感受。如何从制度层面规范各类小微权力,规范教育管理行为?
陈根芳: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只有在制度的框架内才能规范运行。2019年7月份,省教育厅在广泛深入研究和全面梳理论证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正式出台了《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清单内容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过程中,易发多发违规操作或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事项。共梳理编制出学校运行中的小微权力81项,办学负面行为116项,涵盖招生入学、分班、伙食费收支、教职工的聘用、科研经费管理、违规举办各类“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利用家长群推销产品或拉选票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