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律逻辑
这里,聚集着新闻媒体、政法调查记者、刑法学者、刑辩律师、公安刑事、检察公诉、刑事一、二庭、刑法政策研究等诸多长期从事并专注于刑事法科学术及实务研究的人群,分享办案经验,传递人间正义,将事业与爱好融为一体,做人与为学合二为一。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法律读品  ·  突发!中级法院院长,任上被查! ·  9 小时前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检察开放日|安徽:孩子们走进检察院“沉浸式”学法 ·  22 小时前  
最高人民法院  ·  守护少年的你 ·  昨天  
Kevin在纽约  ·  你喜欢高天花板的房子吗? . ... ·  昨天  
51好读  ›  专栏  ›  法律逻辑

当警察告诉家属不用请律师时

法律逻辑  · 公众号  · 法律  · 2019-03-19 22:55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可能性一: 我们想搞点小动作

要说“小动作”为何?参考法律法规对非法证据、瑕疵证据所做规定即可知晓,笔者在这里也不想赘述了。翻翻这些年接连被平反的数起冤案,不就是这些“小动作”搞的鬼吗?


可能性二: 我们虽然不想搞小动作,但也不想让律师过来碍手碍脚

对于某些侦查人员来说,律师三天两头过来交换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是比较麻烦的一件事。而且律师介入过后,往往会反复和当事人强调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一来,可能原本可以顺利攻破的侦查步骤也会难度系数陡增。在此情况下,侦查人员一说,有些当事人家属自然会产生顾虑, 觉得既然人家都明示我们不想我们请律师了,如果我们执意请律师的话,会不会反而引起侦查人员的不满


这种担心情有可原,但意义不大。至少在我们办理过或听说过的案件来看,还没有哪个侦查人员会因为当事人聘请了律师而产生报复心理,刻意找茬的。况且,即使侦查人员再不满,家属也应该认识到,侦查阶段作为证据形成、固定最重要的时间段,对案件的最终结果必然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而在这段时间内,只有律师才能见到当事人本人,听到他的说法。讨好侦查人员和打好辩护基础,孰轻孰重,还得理性判断、审慎选择。


可能性三: 我们真的认为是个小案子,让你们不请律师是为你们省钱!


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在这种可能性下,警察同志的出发点是好的,而且根据他们对案件的了解程度来看,其作出的建议也并非不无道理。但即便如此,作为当事人的家属也应当心中有数。侦查机关均将立案质量作为考核指标之一,这也就意味着已被刑事立案的案子必然不会被轻易撤案。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