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仅针对博士后和专职科研人员)
1.
政府职能转变与事中事后监管研究;
2.
自贸试验区产业布局与规划研究;
3.
自贸试验区国际航运中心研究;
4.
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与监管研究;
5.
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研究;
6.
自贸试验区企业
"
走出去
"
与产能合作研究;
7.
自由贸易港和其它特殊功能区政策创新研究。
以上备选课题范围供参考,可根据个人研究方向自拟题目。根据以上课题研究需要,择优招收
5-6
名博士(博士后和专职科研人员),择优招收
1
名硕士(科研助理)。
(一)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优厚的研究条件。具体待遇如下:
1.
工作期限
3
年,薪酬参照国家和中山大学标准,在此基础上研究院再给予约
15-18
万元人民币
/
年的绩效奖励;
2.
视课题需要,享受一定的科研经费补贴;
3.
享受博士后专用住房政策;
4.
享受国家博士后户口迁移政策;
5.
提供博士后研究工作室;
6.
提供中山大学数据库支持;
7.
由中山大学相关领域博士生导师和自贸区实践中的政府和业界的领军专家共同担任博士后指导导师;
8.
对研究成果突出和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如有意在研究院任职可优先录取。
(二)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为专职科研人员提供优厚的研究条件。具体待遇如下:
1.
工作期限
3
年,薪酬参照国家和中山大学标准,在此基础上研究院再给予约
15-18
万元人民币
/
年的绩效奖励;
2.
视课题需要,享受一定的科研经费补贴;
3.
提供专职科研人员研究工作室;
4.
提供中山大学数据库支持。
5.
符合条件者享受广州市户口迁移政策;
6.
将有机会在南沙自贸区相关政府部门挂职,任副局长或局长助理,可享受一定的挂职津贴;
(三)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科研助理具体待遇如下:
1.
薪酬参照中山大学标准,在此基础上研究院再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
2.
提供独立办公卡位;
3.
视参与课题情况,享受一定的科研经费补贴;
4.
提供中山大学数据库支持。
博士后及专职科研人员应聘者请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以下材料,须在第
1
至
3
项资料的所有页,以及第
4
项资料的首页亲笔签名并签署日期。有关应聘资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1.
个人学术简历;
2.
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3.
身份证或护照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