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式
2
份,在面试资格确认时现场提交。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0371-67188349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
2017
年郑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职位表》。
2.
资格初审(截止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
1
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
1
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
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
2017
年
3
月
23
日
17:00
前,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科
30
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4.
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
2017
年
4
月
7
日
9:00
至
4
月
8
日
17:00
期间登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郑州人事考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现场报名
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于
2017
年
3
月
18
日至
3
月
19
日每天的
9:00
至
17
:
00
到招聘单位设立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件等(
2017
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
份,且必须在
2017
年
7
月
31
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报考人员需提供
3
张近期同底版免冠
1
寸照片(或现场采集图像),报考人员是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填写《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
2
份,表格可由报考人员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
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不低于
1:5
,达不到
1
:
5
的,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实际,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委局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
1:3
;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
2
日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至
3
月
22
日与招聘单位联系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5.
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各招聘单位或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
四、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