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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60%

能源新媒  · 公众号  ·  · 2025-05-3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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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受阻新能源项目:对因电网接入或消纳受限无法并网的项目,履行变更手续后可转为绿电直连模式。


值得关注的是,政策明确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项目可由负荷企业投资,也可由发电企业或双方合资建设,为各类市场主体开辟了发展空间。


对于交易结算,通知规定并网型项目原则上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按市场结果安排生产,依据与公共电网的交换功率结算。而且项目负荷不得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强化市场化交易属性。当电源与负荷分属不同投资主体时,可分别注册后以聚合形式参与市场,双方交易及上网电量需执行绿证和绿电交易规定。


在费用方面,项目需全额缴纳系统成本,包括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策性交叉补贴及政府性基金等。通知特别强调“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减免有关费用”,维护市场公平。


绿电直连模式通过物理直供方式,为企业提供了可追溯的绿色电力解决方案,尤其对面临国际碳关税压力的出口型企业意义重大。


2023年8月生效的《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简称“欧盟新电池法”)规定,自2024年7月起,在欧盟市场销售的动力电池和工业电池必须申报产品碳足迹。这一要求对国产电动车电池出口欧盟构成了显著挑战。欧盟随后在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配套细则《电动车电池碳足迹计算规则草案及附件》中,进一步明确了电动车电池碳足迹的计算规则。该细则明确指出,动力电池企业不能通过购买绿证等能源属性证书或签署PPA(购电协议)购买绿色电力来降低其电力消费环节的碳足迹。在此背景下,由于更符合“直连电力”计算模型的要求,“绿电直供”模式受到重点关注,并有望成为解决当前困境的新途径。


虽然近期欧盟最新提案建议推迟新电池法对于碳足迹的强制执行时间,但并未修改有关碳足迹计算规则的细则。因此“绿电直连”模式依然是电池企业出口欧洲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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