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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同姓不婚”的确是韩国古已有之的传统习俗。
在韩国人的传统观念中,相同姓氏者或为近亲,不得结婚。韩国社会同姓者甚多,有调查显示,在韩国,光是“金”、“朴”、“李”三姓民众就分别占全国人口的20%、15%和8%,
兼之韩国地理面积狭小,同姓者的确有很大可能是近亲。
近亲结婚一方面不符合伦理,古语有云“不娶同姓者何,重人伦、防淫佚,耻与禽兽同也”,将近亲结婚视为一种兽行。另一方面,近亲结婚往往导致后代患有遗传疾病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从优生学的角度来说,“同姓不婚”的传统也无可厚非。
除了基于伦理和优生角度考虑之外,异性方可成婚,在中国古代还有一项重要的意义——结盟。上至皇亲贵族,下至黎民百姓,两姓联姻后,家族进行同盟合作与资源互换的可能性大大提高,这也有利于双方的发展壮大,这是同姓内部通婚无法做到的。例如《红楼梦》中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互相通婚,乃至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红楼梦》中四大家族互相通婚结盟)
朝鲜半岛“同姓不婚”的习俗多多少少受到了宗主国中国的影响。
早在朝鲜半岛三国时期,同姓乃至近亲仍是可以结婚的,特别是高丽王室尤爱近亲通婚。这一点相信看过韩剧《步步惊心·丽》的观众都有印象——在剧中,高丽太祖王建的众位王子都希望与自己同父异母的姐妹延华公主成亲。
(《步步惊心·丽》中,延华公主嫁给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王昭)
这种王室间的近亲通婚,除却保证血统纯正外,其目的恰恰也是结盟——男方看重女方娘家的背景与资源并希冀借此机会得以利用,可以说算是一种变相的“结盟”。但久而久之,这一习俗也造成了整个国家病弱人口增加,致使人口素质的下降,人民的健康尚不能得以保证,遑论加强经济文化建设乃至征兵讨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