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普华永道金融业合伙人 陶欣,资本和风险管理专家 王玉珏、张成虎、彭敏、张梦怡、陈彦靓、蔡虹宇、周晓晖、李雨舟等。未经作者授权,谢绝其他媒体、公众号、网站转载,欢迎个人微信转发。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系列解读
——美国硅谷银行事件给新巴III实施带来的启示
2023年2月18日,我国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新规”)。我们推出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系列解读,本文是系列第六篇。系列前五篇详见:
第一篇:《深度解读!银行资本规则大变革!》
第二篇:《资本新规:房地产贷款结构重大影响!》
第三篇:《资本新规如何重塑同业和金融市场业务逻辑?》
第四篇:《资本新规下表外业务资本占用变化影响及分析》
第五篇:《资本、减值、分类三大新规业务影响和冲击!》
美国当地时间3月10日,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宣布关闭并接管硅谷银行(Silicon Valley Bank)。根据2022年末总资产,美国硅谷银行位列美国所有银行第17位,因此此次事件在市场上引起广泛关注。我们认为,由于我国与美国在宏观政策、金融机构监管要求等方面的重要差异,类似事件在我国发生的可能性比较小。但此次事件对于我国的资本新规的实施仍然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1、国内即将实施分档监管的一二档银行,与美国的银行分档监管的思路不同。国内的一二档银行在资本充足率的分子项(资本项目)、第二支柱的风险识别评估与压力测试要求方面并不存在差异化的监管要求,差异化主要体现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上。而美国的分档监管在可用资本、流动性管理、压力测试上都存在差异。
2、在我国的资本监管规则下,对于任何分档的银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FVTOCI)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体现为其他综合收益,均需纳入核心一级资本。按照这样的监管要求,美国硅谷银行若按照我国的资本监管规则,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自2022年就会开始大幅下降,无法保持资本充足率虚高的假象。
3、近年来,中国的货币政策始终强调稳健,而美国的货币政策从疫情初期前所未有的量化宽松,到应对通胀的而实施40年最快速的持续大幅加息。货币政策的急转向,使得银行无法及时调整资产和负债的结构,也是触发本次事件的重要原因。
4、会计准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金融机构的财务报告不受金融工具价格变动的影响的同时也“掩盖”了潜在风险。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也许在某些条件下也需要考虑估值的不利影响。
一、事件回顾
二、我国即将实施的银行分档监管要求主要体现为RWA计量规则的差异,资本定义、第二支柱风险识别评估与压力测试的要求总体一致
三、美国监管规则的“放松”以及风险管理工具的“形同虚设”拉升了美国硅谷银行流动性风险
四、会计准则是一把“双刃剑”
1、2019年美国监管实施分类监管,美国硅谷银行作为第4档银行,监管要求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放松:
2、2020年起,美国为了应对新冠疫情对经济冲击,采取了激进的量化宽松政策,美国硅谷银行在负债端获得大量创业企业融资后的活期存款,同时在资产端配置了大量的长期限国债和MBS。
3、2021年起,美联储为抑制通货膨胀,开始持续大幅加息,导致美国硅谷银行负债端活期存款开始大量流失,资产端的债券投资的浮亏也持续扩大。短借长投的期限错配导致的利率重定价风险迅速累积。但是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浮亏浮盈可以不计入核心一级资本,资本充足率虚高的表明现象得以维持。
2023年3月8日,美国硅谷银行为了应对客户持续的活期存款取出要求,以亏损18亿美元的代价,出售了210亿美金债券。同时公开募集普通股17.5亿美元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期限错配引发流动性风险,被迫出售资产将利率风险一次性暴露并导致核心一级资本严重不足。
市场担忧美国硅谷银行还存在更多债券投资浮亏,投资机构也督促被投资公司尽快从美国硅谷银行取走存款,形成恐慌性挤兑,美国硅谷银行遭遇巨大的流动性危机,股价暴跌。
2023年3月10日,美国联邦保险公司(FDIC)在公开文件中披露美国硅谷银行已经被加州金融保护和创新部门关闭,并由FDIC进行接管,以保护受存款保险保护的储户的利益。根据安排,所有投保存款人将在美国当地时间2023年3月13日上午之前完全获得其投保存款。FDIC将在下周内向未投保的存款人先支付部分款项。在FDIC出售美国硅谷银行的资产后,还可能进一步支付剩余存款。
作为接管人,FDIC将保留美国硅谷银行的所有资产以备日后处置,贷款客户则应继续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3月12日,美国财政部、美联储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声明,硅谷银行储户从3月13日开始可支取其所有资金,与硅谷银行被接管有关的任何损失都不会由纳税人承担。
二、我国即将实施的银行分档监管要求主要体现为RWA计量规则的差异,资本定义、第二支柱风险识别评估与压力测试的要求总体一致
此次美国硅谷银行被接管,暴露出美国监管体系宽松调整的多项问题,叠加美国货币政策的大幅转向调整,美国硅谷银行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的利率重定价风险不断累计,传到引发流动性危机,以及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大幅击穿,都给各国监管再次敲响警钟,需要监管机构重新审视现有监管体系的完整性与有效性。
巴塞尔委员会在修订巴塞尔协议III体系时,旨在全面提高风险计量敏感度,并加强第二、三支柱的监管力度。更新后巴塞尔协议III体系形成了涵盖资本管理、流动性管理、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杠杆率监督管理在内的多重约束监管框架。
其中,资本管理部分为提高计量敏感性、可比性及透明度,细化资本定义、提高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加大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力度;优化第一支柱三大风险计量规则,提高不同计量方法间的可比性;强调第二支柱全面风险管理必要性;全面提升第三支柱信息披露的颗粒度。
流动性管理部分,为有效应对流动性不足的风险,引入流动性覆盖率与净稳定资金比率等监管指标,提供流动性风险管理基本规范与要求。
大额风险暴露管理部分,为降低因集中度风险而导致系统性风险的可能,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要求,设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限额。
巴塞尔协议III整体框架
从国内监管视角上看,我国现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在本质上与巴塞尔协议III的整体框架已基本趋同,伴随本次资本管理新规的修订,监管也进一步向国际监管对齐,借鉴国际上的分档管理思路,在提升监管的精细化程度与可比性的同时,坚持强调不同等级银行机构之间、不同类别风险之间的结果可比性与管理实质一致性。
2.1 在资本端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我国监管要求比美国监管要求更加严格,所有商业银行均采用一致的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并将“累计其他综合收益”纳入核心一级资本范畴,充分暴露“浮亏”风险我国监管对于三档银行的资本端监管要求如下表所示,相比于巴塞尔委员会规定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4.5%的指标,我国监管将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提升到5%的最低要求,体现了我国监管更加审慎。
我国银行分类 | 监管要求——资本端 |
第一档银行 | |
第二档银行 |
第三档银行 | |
注:我国商业银行分档请参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在监管指标设定上,所有银行均需计算并满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与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第三档银行虽然不需要计算一级资本充足率,但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与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相较于第一、二档银行则处于较高水平,不存在任何实质上的放松监管。
基于国内监管对资本项计量的一致性要求,我国所有商业银行均应将累计其他综合收益(Accumulated 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或简称“AOCI”)纳入核心一级资本范畴,无一例外。
而美国监管将银行分为五档,如下表所示。美国硅谷银行所在的第四档银行允许将AOCI项目从资本中排除,将导致银行即便出现浮亏(大多由于期限错配导致,体现为AOCI实质上可能已经表现为一个小于等于0的数字),但因其未计入资本,银行仍能保持一个“虚高”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而这类情况在我国监管要求下将在资本充足率中被充分暴露。
美国银行分档 | 监管要求——资本端 |
第一档银行 | 满足G-SIBs附加资本要求和TLAC相关要求 要求设置逆周期资本缓冲 不允许将AOCI项目从资本中去除
|
第二档银行 | 要求设置逆周期资本缓冲 不允许将AOCI项目从资本中去除
|
第三档银行 | 要求设置逆周期资本缓冲 允许将AOCI项目从资本中去除
|
第四档银行(美国硅谷银行所在类别) | 不要求设置逆周期资本缓冲 允许将AOCI项目从资本中去除
|
第五档银行 |
注:美国硅谷银行总资产为2090亿美元,属于美国第四档银行。
2.2 在二支柱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我国监管在风险识别评估、资本规划与配置、资本压力测试等方面要求所有银行每年均需执行,而美国监管对第四档、第五档银行的要求则“宽松”很多基于监管要求,我国所有银行应按年度组织开展内部资本充足评估工作并向监管递交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报告。报告内容覆盖对银行集团上年度主要风险识别评估、资本规划与配置、资本压力测试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而在具体压力测试工作开展要求上,监管要求银行开展的资本压力测试应覆盖各主要风险,压力结果应有效传导并应用至资本规划与配置,同时,银行还应“将轻度压力测试下资本缺口转换为资本加点,并将其视为第二支柱资本要求的组成部分”。尽管满足特定条件的第三档银行可以简化执行,但仍需按照要求每年进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除资本新规所要求的压力测试工作外,人民银行也按年度组织银行开展压力测试工作,给出统一口径压力测试情景,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机构对银行压力下资本充足水平的有效评估。
而美国监管对各类银行的二支柱要求如下表所示。美国硅谷银行所在的第四类银行每两年自行开展一次资本压力测试、无需进行监管资本压力测试,第五档银行甚至不需要自行进行资本压力测试。这些在我国监管环境下均不存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我国监管更为审慎与严格的管理要求。
美国银行分档 | 监管要求——二支柱 |
第一档银行 | 每年自行开展资本压力测试 每年进行监管资本压力测试 每年向监管机构提交资本规划
|
第二档银行 |
第三档银行 | 两年一次自行开展资本压力测试 每年进行监管资本压力测试 每年向监管机构提交资本规划
|
第四档银行(美国硅谷银行所在类别) | 两年一次自行开展资本压力测试 每年向监管机构提交资本规划
|
第五档银行 | |
2.3 核心监管指标、信息披露与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监督检查要求或将提高我们认为,就此次美国硅谷银行所暴露的因差异化监管而导致的银行机构实际经营情况与风险水平未被全面且客观披露的情况,恰逢资本管理新规刚刚发布。不排除我国监管机构后续将更为重视对不同档次银行监管指标表现的监督力度,强调银行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并提高对银行所递交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报告的关注、审阅,以及组织开展相关检查工作的可能。
三、美国监管规则的“放松”以及风险管理工具的“形同虚设”拉升了美国硅谷银行流动性风险
3.1 美国硅谷银行在中国的监管体系下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等流动性指标需要持续达标,而在美国监管体系下则不受监管指标约束。2018年3月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了《S. 2155 Economic Growth, Regulatory Relief,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美联储基于这份旨在促进美国经济增长、放松监管要求、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案,对金融机构监管标准进行了修订,对流动性监管规则进行了“细化”及“弱化”。按照2022年底数据,美国硅谷银行应当被划入加权短期批发性融资额小于500亿美元的第四类银行行列中,对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比例没有提出具体要求。
美国银行分档 | 细类 | 流动性覆盖率 (LCR) | 净稳定资金比例 (NSFR) |
第一档银行 | ≥100% | ≥100% |
第二档银行 |
第三档银行 | ≥750亿 |
<750亿 | ≥85% | ≥85% |
第四档银行 | ≥500亿 | ≥70% | ≥70% |
<500亿 | 无要求 | 无要求 |
第五档银行 |
* 上述细类中,以加权短期批发性融资额(指金融机构与通过特定对手方、特殊存款等获得的存续期小于1年的存款)为划分标准,对应币种为美元。流动性覆盖率=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净稳定资金比例=可用的稳定资金÷所需的稳定资金。
同年5月,为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我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3号),确定了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按照2022年底数据,美国硅谷银行应当被划入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人民币银行行列中,对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流动性比例、流动性匹配率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我国银行分档 | 流动性覆盖率 | 净稳定资金比例 | 流动性比例 | 流动性匹配率 |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
≥2000亿 | ≥100% | ≥100% | ≥25% | ≥100% | 无要求 |
<2000亿 | 无要求 | 无要求 | ≥25% | ≥100% | ≥100%
|
* 上述银行分类中,以资产规模为划分标准,对应币种为人民币。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余额÷流动性负债余额;流动性匹配率=加权资金来源÷加权资金运用;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优质流动性资产÷短期现金净流出。
在差异化监管划分标准的设置方面,国内监管划分标准敏感性更高,为不同资产规模的银行提供不同的约束。
3.2 此次美国硅谷银行事件与美联储持续加息存在关联,2022年以来的多轮加息早已为金融机构“敲响警钟”,但压力测试等管理工具并未体现应有的价值。美国监管要求硅谷银行所处的第四类银行应当至少每季度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理论上2022年年底的压力测试报告结果应当能够提前反映“加息”等宏观环境变化所带来的短期及长期负面影响,从实际情况来看可能并非如此。
作为国内商业银行,应当借助此轮资本新规实施契机,持续深入分析自身承受短期和中长期压力情景的流动性风险控制能力,并充分考量压力测试结果,将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到位”,而不应将压力测试作为应付监管的工具。
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实施后,金融机构应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并采取不同的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三分类 | 计量方式 | 账面价值变化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
AC | 摊余成本法 | 计提的减值同时影响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但不考虑金融工具估值的变化 |
FVTOCI | 公允价值法 | 公允价值的变动不影响利润表,但影响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部分 |
FVTPL | 公允价值法 | 公允价值的变动同时影响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
4.2 会计准则可以“保护”金融机构的财务报告不受金融工具价格变动的影响,但同时也“掩盖”了潜在风险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其所需计提的减值准备主要是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法,主要考虑信用风险水平及其变化进行计量,而并不需要考虑该项金融资产受市场利率等非信用因素影响造成的内在价值的变化。也就是说,即使这些金融资产收到市场利率大幅上升等因素影响,市场上可观测的公开报价出现了明显下跌,也不会传导到该类资产在银行账面上的价值,不会影响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会计准则的这一设定有其两面性:一方面,会计准则认为,如果银行是以持续获取利息和本金现金流为目的持有这项金融资产,只要银行预期能够收取的合同现金流符合应收取的现金流,就无需计提相应的减值,市场利率的波动本身不影响银行继续收取合同现金流,那么也就无需反映到其账面价值中。这一设定有其合理性,“保护”了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免受一些市场波动的影响,避免财务结果不必要的大起大落。
但是另一方面,这一处理某种程度上也“掩盖”了其他风险因素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在“银行是以持续获取利息和本金现金流为目的持有这项金融资产”这一重要假设不成立的时候。当银行面临流动性紧张或者危机时,将不得不出售这些原本分类至AC的金融资产,由于此时金融资产的出售价低于其账面价值,价差将成为损失在出售时一次性计提,从而使得危机下金融机构的状况进一步恶化。
4.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亦需考虑估值的不利影响我们认为我国监管部门已经关注到金融工具的不同分类和计量方式可能带来的一致性问题。《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第四条提出:“商业银行应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承担信用风险的其他金融资产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以判断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合理性。”这一条要求是从信用风险角度出发,要求对分类至FVTPL的金融资产,在判断其公允价值合理性时考虑信用风险因素。
那么从另一个角度,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否也有必要在某些条件下考虑其他风险因素?美国硅谷银行事件表明,这很可能也是有必要的。尽管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金融机构无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计量其账面价值时考虑市场波动因素,但我们建议金融机构有必要对一些分类为AC的金融资产,特别是这些资产是有活跃市场交易价格的情况下,监测和关注此类资产账面价值和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情况,并就此差异情况向监管机构定期报送,甚至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披露,以便监管机构、投资者更透明地了解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