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首先,创始人严重低估了消费者对行业既存者在文化和心理上的高度认同与依赖,选择明火执仗地与之对战,结果,一下就得罪了成千上万个衣食父母。
合格的商业调查一定包含对消费者真实心理的、尽可能全面的洞察。优步和 Airbnb 是摸准了消费者并不同情出租车司机的辛苦、也不稀罕酒店的所谓服务,不然它们哪来的底气去跟这些行业既存者公然叫板?可是 Bodega 不一样,它挑衅的是美国星罗棋布的街边店,是许多美国人心目中老实巴交、甚至看着他们从小长大的小老板——在人际关系相对疏离的大城市,他们为来客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心理补偿。
嗯,这好像是全世界对街边店共同的认知。不过在美国,街边店的历史与角色更特殊些。
大概从 1920 年代起,也就是一战结束后不久,大量移民涌入美国,其中不少人以开杂货铺为生,兼卖富于本国特色的熟食与酒水。其中,操着西班牙语的移民管这类店铺叫 Bodega(原意为“酒窖、仓库”)。他们定居纽约后将这一叫法推广开来,以致到了今天,虽有 Corner Store 之类的“标准学名”,但纽约当地人仍视 Bodega 为正宗。
上世纪五十年代,一家正等待政府颁发卖酒执照的 Bodega
小小一爿店内,微胖的老板们终日周旋着,既能为来人提供从头到脚的生活便利和稀缺的人情味儿,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充当街区警察、邻家大叔的角色。尤其在美国这个大城市林立、犯罪率又高的国家,这种替补作用更为凸显。早在 1968 年,简·雅各布斯就曾在著作《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提到过这一点,譬如:
“纽约下东区一个街区文教馆的主任就常常去拜访那些店铺。他从洗衣店老板那儿知道贩毒者是不是到街区来了,从杂货店主那儿知道一些捣乱分子要开始行动,得提防着他们一点,从糖果店那儿了解到有两个女孩正在惹起一伙男孩争风吃醋,一场群架将要发生。他获得信息的一个重要来源是一个放在芮文顿街的废弃的面包箱。这个面包箱搁在杂货店的外面,被当做椅子或躺椅用,这个位置刚好在街区服务中心、糖果店和台球厅的中间。在那儿,任何关于附近几个街区的青少年的消息都会准确无误并非常神速地传到他的耳朵里,而其他的消息也会通过街道上的“暗中通道”汇集到这里来。”
——节选自“人行道的用途:交往”
再譬如:
“我注意到在我们这条街的尽头,在公寓楼、裁缝店、我家的房子、洗衣店、比萨屋和水果摊的前面,有12个孩子正在人行道上玩,他们同时也在14个大人的视野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