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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的价值观为谁服务?
此前,周某曾用多种手段寻求帮助,包括但不限于找HR和更高的管理层,可结果都是被无视。在这种情况下,这10名员工将文章转发出去,帮助当事人让更多的人关注到,算不算捍卫阿里的“正派价值观”?
按照阿里价值观,周某事件发生后应该迅速引起上级、人力资源部门乃至最高管理层的应急和处置。但是,事实却不是这样。面对当事人在公司激烈的反映,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阿里高层竟然“都不知情”。张勇在内网文章燃爆后的第二天才作出反馈,“震惊、气愤、羞愧”。
从情理上看,阿里能做到的似乎“技止于此”,不想,事情本身还未平息,阿里反手就要把外传文章的“10名员工”给开除了。抛开情理,从法理上来说,阿里的这种做法能站得住脚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系违法。那么,这10名员工到底有没有“严重违反”呢?对于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维度来看:
首先,阿里是否有明文规定的“政策”,规定员工不得将内网内容对外发布且该规定是否已经在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过,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并且已经以适当的方式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上述任一环节没有做到,那么阿里开除员工行为就要受到质疑。
其次,该10名员工的转发行为,是否属于严重违反阿里的规章制度。依照常理,阿里可能存在将内网信息定为密级并采取一定保密措施,但是,从转发出的信息内容来看,从法律上基本排除会将该信息定义为商业秘密。
此外,在面对涉及违法犯罪、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时,在同时作为公民的员工眼中,公司规章制度与法律义务,孰高孰低?
特别是猥亵罪属于公诉案件,如触及刑法,任何人都是可以向公检机关报案。“10名员工”尽管是在公网转发,但从结果上看,已由公检机关介入,因此,阿里也难以将这界定为商业秘密甚至保密信息。
最后,该10名员工的行为是否给阿里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舆论风波对阿里的声誉肯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是,主要原因是阿里自身存在管理缺陷,与前者之间并不是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阿里至少必须举证得到认定。
因此,只谈法理的话,阿里的行为也站不住脚。那么,阿里的选择到底是为什么呢?尤其是对比2020年的“蒋凡事件”对蒋凡的处罚,与早些年“回扣事件”中被开除的两名最佳业务员,不得不让人怀疑阿里的价值观是不是变味儿了。
▲蒋凡,图片来源:东方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