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以利亚向亚哈王说:“因为你卖了自己,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这里告诉我们,凡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就是出卖自己。亚哈是以色列王,是上帝子民的君王。在列王纪上二十章记载上帝一连两次用权能神迹消灭进攻以色列国之仇敌,亚哈王不纪念上帝的恩典,竟忘恩负义违背上帝的命令,听从王后耶洗别的诱惑拜偶像,杀害先知,杀害拿伯和他的众子(列王纪下
9:26
),并霸占拿伯的葡萄园。因此耶和华说:“我必使灾祸临到亚哈,将亚哈除尽,凡属亚哈的男丁……都从以色列中剪除。”
列王纪下
17:13-18
这一段经文叙述以色列人如何离弃耶和华,敬拜偶像,并犯各样的罪。说他们“卖了自己,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惹动祂的怒气。所以耶和华向以色列人大大发怒,从自己面前赶出他们。”亚哈因为犯罪,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便出卖了自己。以色列人因为犯罪,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便出卖自己。无论什么人犯罪,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就出卖了自己。凡出卖自己的人,都要遭遇上帝的忿怒,落在祸患中,那时悔之莫及。
我们可以从圣经中提出几个出卖自己的人。如参孙,他是上帝所选重用的仆人,有超人的能力,为全国政治、宗教最高的领袖。可惜他不能保守自己在上帝的爱中,他出卖了自己给妓女大利拉,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因此上帝离弃他,他就失去能力,非利士人将他拿去,剜掉他的眼睛,用铜链拘索他,下在监牢里,叫他推磨如同牛马,并戏弄他、侮辱他。参孙若不放纵情欲、不犯罪出卖自己,安能到此悲惨的地步。物必先腐然后虫生之,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国必自伐然后人伐之。许多人贪恋罪恶中的快乐,如同参孙贪恋妓女大利拉,以致卖了自己,死在罪恶过犯之中,为罪恶魔鬼的奴仆。
“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罗马书
8:5-7
)我们不要体贴肉体以致出卖自己像参孙一样。
犹大被主拣选为使徒,三年之久,日夜跟随主,亲眼看见主全部的生活和祂所行的神迹,亲耳听见主所讲的真理,领受主各样的恩惠和慈爱,他竟然出卖了主。主耶稣说:“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马太福音
26:24
)犹大出卖主耶稣也就是出卖他自己,因为他出卖了他的人格、出卖了他的良心、出卖了他的灵魂,成为灭亡之子。
“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马太福音
2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