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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育测试:所有入围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体育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体育测试成绩将作为录取时同分排序依据。考生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须书面提交体育测试免测申请,免测申请审核通过者可予以免测。体育测试具体安排及免测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后续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最新公告。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成绩
(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
须达到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组成。
综合成绩(满分1000分)=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学校考核成绩(折算为满分1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一类考生的学校考核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2:1比例折算。二类考生的学校考核成绩为面试成绩。
3.确定录取名单
全程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成绩排序。
高考成绩出分后,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笔试成绩、高考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排序。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第一类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和化学)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定后,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一)纳入荣誉学院培养体系
强基计划学生纳入竺可桢学院实施特别培养,强化使命驱动,厚植家国情怀,培育远大理想。实施“三制三化”(学分制、导师制、书院制和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推进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交叉培养的深度融合,培养人格、素质、能力、知识俱佳的新时代拔尖创新人才。
(二)实施本研衔接培养
我
校强基计划学生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配备班主任和专业导师,实现人生和学术的全面领航。我校强基计划培养实施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可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转段办法以转段当年度学校有关工作方案为准。
(三)突出国际化培养特色
实施全球开放发展战略,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顶尖学科的深度合作,提供高质量国际化培养。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实践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在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四)强化全面科研训练
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教学,激发学生学术志趣,树立创新意识,提升科学素养,探索在学科会聚和集成攻关中解决交叉培养等难题。深入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和关键产业重点单位,引入行业导师、国家重大工程技术总师等参与协同育人,培育产教融合的示范样板课程,建设面向战略领域的实践育人平台。依托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科研任务,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参与基础研究、前沿交叉研究和颠覆性技术攻关,切实增强学生的科研攻关能力。
(一)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三)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则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凡参加强基计划校测复试的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