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学生实习时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方法、非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问题、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原则,以及退休后再任职取得收入的纳税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关键观点2: 学生实习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方法
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关键观点3: 非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问题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年度汇算。
关键观点4: 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原则
个人在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在境内的实际工作日以及境内工作期间享受的公休假、个人休假、接受培训的天数。
关键观点5: 退休后再任职取得收入的纳税规定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需要符合签订长期或连续雇用与被雇用关系的条件。
正文
》(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
四、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年度汇算。
4、对于非居民个人,在确定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时,若在境内工作期间因公出差境外,请问境内工作时间是否包含在境外出差的天数?
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的规定:“个人取得归属于中国境内(以下称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按照个人在境内工作天数计算,包括其在境内的实际工作日以及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境外享受的公休假、个人休假、接受培训的天数。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