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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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 2025-02-2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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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亮剑

自首赔偿难抵过错


案发后,陈某于9月30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赔偿车主1200元维修费。法院审理认为,陈某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虽其自首、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但抛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必须依法严惩。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释法

情绪不能凌驾于生命之上


“一块巴掌大的砖头从5楼坠落,冲击力足以致人重伤甚至死亡。 ”主审法官市第二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钟春连在宣判时强调,我国刑法明令禁止高空抛物,2021年3月“高空抛物罪”独立入刑以来,全国已有多起因抛掷物品获刑的案例。 此案中,陈某因琐事泄愤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不仅暴露法治意识淡薄,更将个人情绪置于他人生命安全之上,教训深刻。 法官提醒,除了刑事追责,高空抛物造成民事损害的,受害人还可主张赔偿。


社区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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