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问题来了,2016年长信是如何更新考核办法的?
判决书显示,长信基金
将考核目标调整为利润和规模并重
:“以QD类公募管理基金的日均规模达到5亿元人民币为考核前提,5亿元以下无绩效奖励;若日均规模未达5亿,次年部门基本工资总额下调20%;若日均规模未达2亿,由总经理办公室决定处理措施。”
“部门绩效奖励提取标准如下:部门净收入在350万元(含)以下,当年无绩效奖励计提;部门净收入超过35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净收入的24%计提部门绩效奖励。”等。
最终法院认定,薛天要求长信基金支付2016年绩效奖金739.41万元的诉讼请求,依据不足,不予支持。法院判决驳回薛天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计5元,免予收取。
暴露公募年终奖“法则”
透过本案,我们可以窥见基金公司绩效奖励计提的蛛丝马迹:
一:绩效奖金远超工资?
薛天于2009年5月与长信基金建立劳动关系,薛天担任长信基金的国际业务部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职务,每月工资为税前8.33万元。
2015年,长信基金实际发放薛天绩效奖金167万元。如果不计算奖金,按每年12个月工资来计算,薛天年工资收入为100万元左右,而2015年的绩效奖金就有167万元。
这也就是为什么!每年一季度后都会成为基金公司的重要“离职季”!
毕竟,奖金比一年的工资要高的多,当然是拿了奖金再跳槽。
二:年末绩效奖金时有延迟发放
对薛天的2015年绩效奖励,长信发奖金的节奏是:2016年3月发38.77万元;2017年1月18日和25日分别发62.95万元和19.60万元。
2015年的奖金,2017年才发完。而且,发放大头在一年后。看来不只做投资,发奖金也要走一个长期策略。
三:日均规模是基金公司重要考核标准
长信按日均规模考核各部门,不够规模就不给奖金,净收入不够也不给奖金,可谓“狼性”。
四:部门绩效奖金大头归负责人?
作为长信国际业务部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部门绩效奖金的近90%都被薛天收入囊中。2015年部门绩效187.62万元,薛天占167万元。2016年部门绩效850.11万元,薛天占739.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