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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随着互金巨头转型金融科技公司,策略重点从金融产品转向科技输出。银行业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把科技输出职能独立出来;大的互金巨头,也在刻意区分业务板块和科技板块。科技赋能于金融,也隐隐有了科技独立于金融之意。
央行对金融科技定义的选择和强调,等于向市场重申:金融科技,本质上是一种金融创新,在监管射程之内。
(3)开放银行,目的还是工具?
2018年以来,开放银行成为行业热词,个别银行通过开放银行模式获得业务层面的成功,引发行业效仿。《规划》中并未出现“开放银行”一词,只是在“(九)拓宽金融服务渠道”小节中,鼓励银行业:
“借助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等手段深化跨界合作,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将金融业务整合解构和模块封装,支持合作方在不同应用场景中自行组合与应用,借助各行业优质渠道资源打造新型商业范式,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构建开放、合作、共赢的金融服务生态体系。”
开放API和SDK,是国内开放银行实践的典型模式。这段话,其实在讲开放银行,不过也只是将其视作“拓宽金融服务渠道”的新模式而已,是一种工具定位。
实践中,很多银行却只是盲目跟风,为开放而开放,错把工具当目的。
正如佛家经典所云,“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当应看月。若复观指,以为月体,此人岂唯亡失月轮,亦亡其指。”别人指月给你看,你却错把手指当月亮,盯着手指看,既误解了月亮,更误解了手指。
所以,开放只是手段和表象,归根结底,银行转型要回归到经营提升上来。
(4)条码支付互联互通,中小支付机构迎新机遇
支付APP林立,每家一个二维码,消费者深受不能互认互扫之苦。比如明明云闪付有支付立减活动,偏偏煎饼摊只接受支付宝和微信。其实,断直连启动后,条码支付互联互通在技术端变得可行,市场中就不断有人提出相关动议,只是在顶层设计层面缺乏统一规划。
《规划》在“(十四)加大科技赋能支付服务力度”小节明确提出:
“推动条码支付互联互通,研究制定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标准,统一条码支付编码规则、构建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体系,打通条码支付服务壁垒,实现不同APP和商户条码标识互认互扫。”
考虑到这是三年规划,意味着
2021年之前,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或将落地。
条码支付互联互通之后,中小支付机构不必再受场景不足之苦,拓客有了底气;消费者也不必被强势支付工具捆绑,无论选择哪个支付工具,都不必担心场景方不受理。
当消费者有了实质性的选择自主权,届时,提现收费、信用卡还款收费,便会从留住用户的手段变成驱离用户的工具,支付免费时代,或将重新开启。
政策解读,就靠琢磨。有些话没明说,但字里行间,似乎能隐隐摸到一些信号。当然,是不是瞎琢磨,就见仁见智了。
(1)BigTech(巨头型金融科技集团),要限制,也要扶持
在近期曝光的一次讲话中,前央行行长周小川谈到:
“由于网络效应的存在,‘赢者通吃’会导致竞争的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监管部门要防范和应对‘赢者通吃’的负面影响。……如果用倾销和补贴的办法来抢占市场份额,先实现自己成为‘赢者’,然后再把其他的竞争者打掉或兼并掉,这种做法会导致不公平竞争,有可能造成重大的市场扭曲,事后会造成损失。这个损失一般在实业界可能比较有限,譬如在共享单车市场。但如果发生在金融界,这个损失恐怕会到难以承受的地步,甚至可能引发金融危机。”
“赢者通吃”、“市场扭曲”、“金融危机”,这几个词很快点燃市场情绪,BigTech
(巨头型金融科技集团)
成为市场热词。
借助金控监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市场猜测,监管可能会对BigTech采取一篮子监管措施,以纠正“赢者通吃”和“市场扭曲”。不过,《规划》又释放了另外一种信号。
在“发展目标”中,《规划》提出
“使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并强调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市场主体”。
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市场主体,给足时间,四大行或可担此重任;但《规划》给定时间是2021年,距今不足两年半,靠四大行转型显然来不及,靠谁呢?只能是当前的金融科技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