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医保制度的公平性是衡量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标准之一。根据健康经济学理念,医保受益公平可以分解为“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当前,我国已基本形成“全民医保”的格局,“横向公平”得到保障。“纵向公平”方面较为复杂,虽然基本医保作为“准公共产品”,起到收入再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但是参保者的医疗服务利用无可避免地受到医疗资源分布、个人就诊习惯、就诊医疗机构等因素影响,这并非一个部门所能解决,更需多方协同。
③
理解偏差类:“应该允许原研药销售”/“不能剥夺患者用药选择权”/“不是说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越打越开吗,怎么又逼着外国原研药企退出中国”/“原研药退出中国不是一件可以轻描淡写的事情”。
原研药,更准确来说是专利过期药,并没有退出国内市场。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药品在世界各地都面临降价问题,但凡专利药的专利到期、生物等效性一致的替代品出来,过期专利药的价格就应该“断崖式下降”,在世界范围内,这都是常理和常态。
至于专利过期药退不退出中国市场,集采既不是唯一因素、也不是主要因素,而是药企分析后的选择。
曾经国内仿制药质量参差不齐之时,大家对过期专利药比较依赖,其凭借竞争优势,以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的销售价格占据国内巨大市场。
今时不同往日,现在有了药监部门的一致性评价保障仿制药质量,将仿制药分为“过评仿制药”和“未过评仿制药”,各大药企也积极参与其中。
根据中国国家药监局官网批件信息统计,2024年共有1011个一致性评价受理号获批。米内网数据显示,2024年独家过评/视同过评的化学仿制药有112个,首家过评/视同过评的药品有181个。
经药监局获批、销售主体具备相应资质、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药品均可按规定在我国销售药品。我国不仅没有像部分评论所说“原研药退出中国”,反倒是拿出实实在在的政策鼓励新药、好药进入我国,让我国百姓尽可能早地受惠。
且文章否定的是“原研药”的概念,用“专利过期药”这一概念去替代,与“专利药”相对。另外仿制药再根据是否过评,分为“过评仿制药”和“未过评仿制药”。如此,
药品价值都在概念上得到恰当体现,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药品价格和质量的依据。
④呼吁证据类:“提供一致性评价的方法和结果”/“集采谈判前,让药厂先把生物等效性和临床等效性实验数据拿出来”。
这类评论是出于对“公开”的追求,公开制定有关的规则与标准,确保管理活动和制度的指向性和合法性。信息要公开披露,公开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者误导性陈述。
我想这与“开门办医保”的理念是双向奔赴的。
医保部门的诸多改革始终注重“开门办医保”,如支付方式改革、医保目录调整、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监管等,都广泛听取卫健部门、药监部门、专家学者、医药机构以及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深入基层一线总结提炼改革好做法,调动各方面改革积极性,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
不仅医保需要“开门办”,各政府部门都需要、也正在这样做。
2016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实施细则,促进政府施政更加透明高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提出政务公开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这有助于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