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新丝路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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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IPO之前,旗下业务该如何整合?

新丝路金控  · 公众号  · 金融  · 2018-03-08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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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购部分经营性资产的同时,承担部分负债

对于以上两种方案之外,在业务整合中,还存在收购部分经营性资产的同时,承担部分经营性负债。这样在短期内,能够减少发行人支付较大额现金或稀释较大股份的压力。


这样的方式同样可以做到,将被收购方的经营性资产装入发行人主体内,达到业务整合的目的。


4.收购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被合并方注销(即: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或称兼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 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法人资格 ,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资产、负债。


吸收合并有利于企业内外部资源的整合 ;减少不公正的关联交易,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实现公司一体化战略。


5.剥离部分资产(包括股权资产)

为了保证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突出,在一些情况下也存在将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资产(包括股权资产)进行剥离的情况。


二.重组后需要运营的时间段要求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 ,对实施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后,需要运行的时间以及 如何判断主营业务是否发生了变化 ,进行了相关的规定。



三.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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