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国际业务研究院
我们专注于跨业资管、外汇、跨境人民币、自贸区、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金融业牌照及业务资质等领域的研究。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国际金融报  ·  红太阳今“脱帽”!云南国资盘活昔日农药化工龙头 ·  22 小时前  
长三角消保委联盟  ·  金融知识普及行动启幕,浙江多维度构建防骗 ... ·  昨天  
上财金融学院职业发展CDC  ·  活动回顾 | ... ·  2 天前  
大道无形我有型  ·  回复@不明真相的群众: ... ·  2 天前  
国际金融报  ·  多只创新药ETF回调!投资者还能上车吗?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国际业务研究院

跨境并购新利器:无本金交割股权互换

国际业务研究院  · 公众号  · 金融  · 2017-09-26 20:35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01

境外企业以境外股权购买中国公司 (中国公司转化为外商投资企业)


1.1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在购买中国境内公司股权时,以包括“现金、境外公司股权、定向增发”等在内的多种手段支付对价。


1.2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明确“非外商投资企业转变为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备案制而无需商务部门的行政审批。但如果换股的境内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那么交易过程会复杂很多:

  • 如境外公司意图投资A股上市公司或已有外商投资的上市公司引入新的外国投资者,则境外公司必须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向商务部申请“境外战略机构投资者”资格。“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者”资格是商务部给A股上市公司的境外投资人量身定做的。“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者”可以协议转让、定向增发等方式取得最低10%的A股公司已发行股份,但三年内不得转让。

  • 此外,境外“战略机构投资者”还必须另外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行政许可。而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审批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02.

中国公司以境内公司股权购买境外企业 (中国公司成为境外企业股东)


这一交易行为就是中国公司的境外直接投资ODI,按照正常程序走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的批准/备案、外汇登记等程序,获得商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与一般ODI的唯一的不同,是买方境内公司以其境内股权作为支付手段,而不是以现金交割。


2.1 国家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9]号令)第3条允许中国企业以股权对外投资。


2.2 国家外汇局《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之“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部分给以股权对外投资提供了灵活性:“境内机构在以境内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包括股权)向境外出资前,应到注册地银行申请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